关于进一步优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12-21 11:04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统筹衔接,确保疫情防控平衡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现就进一步优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一、倡导“非必要不查验核酸证明”。为方便群众办事,12月22日起除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和有特殊要求的会议、活动外,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或单位告知,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

二、倡导“非必要不做核酸”。优化核酸检测工作,新冠阳性感染者,首次检测阳性后的第7天采样一次。无新冠肺炎症状的市民不需进行核酸检测,减少聚集扎堆,避免因核酸检测交叉感染风险,合理分配有限的核酸检测实验室资源。

三、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可接诊发热病人。各医疗机构除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查验核酸检测结果外,其余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风险较大的科室如口腔、耳鼻喉、血透等防控政策由各医疗机构自行确定)。

四、对于居家隔离康复感染者,自出现症状之日起计,居家隔离需满7天。如居家隔离满7天时,未使用退烧药情况下,发热症状消退超过24小时且其他症状好转,核酸检测阴性,可解除隔离。如仍有发热症状,待发热症状消退超过24小时,且其他症状好转,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解除隔离后可返岗复工,无需进行抗原和核酸检测,在人多密闭的公共场所要坚持佩戴口罩。特殊行业和岗位的隔离康复和返岗要求,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五、城区和乡镇保持现有便民核酸采样点布局不变、规模不变、效率不变,方便确有需要的群众进行核酸检测。

中共沅陵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