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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沅陵县就业扶贫政策服务清单公示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6-05 16:58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巩固就业扶贫成效专项行动的通知》(湘人社函〔 2020〕 58 号)的要求,现将沅陵县就业扶贫政策服务清单公示如下(具体政策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12日。

政策咨询方式:若对就业扶贫政策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来函、来访的方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我们将按相关政策予以解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45-4232589

地址:沅陵镇辰州中街86号县人社局2栋办公楼二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419600 

县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45-4222441

地址:沅陵镇辰州中街86号县人社局1栋办公楼二楼服务大厅

邮政编码:419600

附:沅陵县就业扶贫政策清单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

精准扶贫   就业先行

《就业扶贫政策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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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移就业交通补助(湘人社发〔2017〕58号)

补贴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

补贴范围:对跨区域(包含跨省、跨市州、跨县区)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转移就业交通补助。

发放标准:省外400元、省内市州外200元、市州内区县外100元。

申报流程:(1)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人提出申请;(2)由本人或帮扶人填写《沅陵县就业扶贫交通补助申报审批表》交村委会初审;(3)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会同乡镇扶贫站复审,汇总后交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4)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进行乡、村两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将上报财政部门进行打卡发放。

经办机构:沅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45--4552043

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湘政发〔2018〕30号)

补贴对象: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

发放标准:对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每成功介绍1名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申报流程:向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公示后拨付资金。

经办机构:沅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45--4552043

三、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湘人社发〔2017〕58号)

补贴对象: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与之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且实际在岗12个月,并依法为贫困劳动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1)岗位补贴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贫困县的用人单位吸纳当地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元。(2)社会保险补贴按用人单位为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其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申报流程:向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公示后拨付资金。

经办机构:沅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45--4552043

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湘政发〔2018〕30号)

补贴对象: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沅陵县以外就业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

补贴标准: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贫困劳动力通过2种有组织输出方式:1.通过人社部门的宣传发动、推荐就业、举办的招聘会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输出就业的人员;2.劳务经纪人带动输出就业的人员。

申报流程:向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公示后拨付资金。

经办机构:沅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45--4552043

五、以工代训补贴(湘人社发〔2018〕75号、湘人社规〔2020〕2号)

补贴对象及标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给予企业每人每月 500 元的培训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申报流程:向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县人社、扶贫、财政部门审核公示后拨付资金。

经办机构:沅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45--4222050

六、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湘人社发〔2017〕58号)

培训补贴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培训证书的贫困劳动力。

生活费补贴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贫困劳动力。

补贴标准: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在同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70%,紧缺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80%,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生活费补贴按照培训期间实际到课天数给予每名贫困劳动力每天20元,贫困劳动力的生活费补贴由培训单位先行垫付,培训结束后与培训补贴同时申领。

申报流程:向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公示后拨付资金。

经办机构:沅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45—4222050

七、就业扶贫车间(湘人社发〔2018〕75号、沅扶组〔2020〕36号)

适用对象:沅陵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

补贴标准:对2020年1月1日以后认定、创办的就业扶贫车间,按以下办法进行奖补激励。

1、达不到省级就业扶贫车间标准的:每新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人,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创办主体一次性就业补贴。

2、对已录入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就业扶贫车间和新创办并被认定为省级就业扶贫车间的:

场地费补贴:对新建厂房、场地改造、租赁场地的,由县财政按10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场地费补贴;

物流费补贴: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由县财政按500元/月标准,给予企业6个月一次性物流费补贴;

就业补贴:每新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人就业,且稳岗达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

创业补贴:由县人社局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新办就业扶贫车间,给予创办主体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乡村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对创办就业扶贫车间的乡镇、村(居),按每个就业扶贫车间10000元、5000元标准分别给予乡镇、村(居)一次性工作经费补贴。

金融支持:由县人民银行支行牵头,制定相关就业扶贫车间金融支持措施,鼓励各银行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提高贷款利率上限等。

申报流程:向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县人社、扶贫、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资金。

经办机构:沅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45--4232589

八、就业扶贫特岗(湘政发〔2018〕30号、沅人社发〔2018〕21号)

适用对象:沅陵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且申请人必须有就业意愿、劳动能力。

聘用程序:

1、本人携《沅陵县就业扶贫特岗人员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向辖区村(居)提出申请;

2、村委、驻村扶贫工作队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经村民大会评议、公示;

3、乡镇对村(居)报送的扶贫特岗申请资料进行岗位设置、人员身份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4、县人社部门会同县扶贫办、县财政部门共同对乡镇申报的就业扶贫特岗设置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岗位的种类、数量进行审核;

5、村(居)按照乡镇审批意见与拟聘用为本岗人员签订就业援助协议,确定正式上岗时间,并将聘用人员名字及相关信息报乡镇(便民中心)、县人社部门。

    补贴标准:每个岗位每人每年最低补贴为36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45--4222441

九、创业担保贷款(长银发〔2017〕108号、湘政发〔2018〕30号、财金〔2020〕21号)

适用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个人创业贷款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合伙创业贷款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组织者应满足以上贷款记录要求。

贷款金额、期限:个人自主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经办机构:沅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745--422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