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李必才)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6-17 16:31

李必才因保管不善,将沅国用(99)字第16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必才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