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7-14 10:1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具体名单详见列表)。
沅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1日
信息来源:沅陵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