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以奖代补政策实施细则补充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1-30 11:22
一、申报主体
(一)注册地在怀化区域内(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并在沅陵县从事或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网络营销、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物流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电商配套服务等对接业务的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且申请项目在本县范围内组织实施,有关网销数据、票据等发生时间是 2022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二)申报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名单;其他申报主体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三)已获得县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扶持奖补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市、县扶持政策条件时,只享受一次奖补,不能重复申报。各级资金自行支持的项目除外。
二、申报、审核的程序
(一)资料准备。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准备申报资料。
(二)项目申报。申报企业将所有材料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企业需加盖公章),一式2份于2024年6月30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送交沅陵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联系人:阳城,联系电话:15399907129)。
(三)验收和评定。沅陵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县商务局(沅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局联合承办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企业组织验收和评定,评定结果将进行公示。
三、其他内容不变
沅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