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通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4-10 15:34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规范我县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沅陵县行政区域内网络餐饮服务全链条中出现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平台未有效履行管理责任:对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对已发现的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向监管部门报告,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
(二)信息公示存在弄虚作假:平台或商家未如实公示、伪造或变造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信息不一致,未按要求标注“无堂食”或“明厨亮灶”等标识。
(三)入网商家资质存在问题: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许可已过期或被伪造,超出许可类别从事网络餐饮服务,以及使用虚假地址注册经营的“幽灵外卖”。
(四)加工制作过程不合规: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状况脏乱差,缺乏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采购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非法添加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健康证明。
(六)其他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
(二)线上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小程序在线提交。
(三)信函举报:将书面材料邮寄至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沅陵县沅陵镇鸳鸯街5号,并在信封上注明“网络餐饮线索”字样。
四、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尽量提供具体线索及相关证据,以便执法人员进行核查处理。
(二)举报内容须真实可靠,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或诬陷他人,违者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收到的线索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共同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携手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