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05 10:07 信息来源:沅陵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沅陵县争取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沅陵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0日
沅陵县争取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号)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围绕“十四五”起好步、开新局。勇于创新,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确保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督查激励重点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二、工作目标
围绕省政府确定的30项督查激励措施(仅考核到市州的安全生产、金融服务、军民融合三项工作除外)全面创先争优。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县实际确定10项重点工作,集中力量加强要素保障,争取其中至少7项获省政府督查激励奖励。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争取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及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等22家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激励办),办公室设县政府督查室,由县政府办分管督查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为副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市委、市政府已将争取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作为衡量各县市(区)政府抓工作的温度计、风向标和测量仪。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将争取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作为责任单位一把手工作好坏的识别标准。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事项走到全省前列固然可以争取到省政府督查激励;同时,只要工作与过去相比取得巨大进步,同样可以争取到督查激励。各牵头县领导,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务必要坚定必胜信心。
(二)理清思路,真抓实干。22家牵头单位是争取获得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的关键所在,各牵头单位要对照各自省厅(局)已出台的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研究,吃透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尽快制定相应切实管用的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部门协调,强力推进落实。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上汇报衔接的力度,争取工作支持,及时总结经验,推介亮点。
(三)完善机制,确保实效。县激励办对30项督查激励工作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并实行常态化督查。原则要求“一周一督查,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报告”,即坚持每月初县长办公会听取各分管副县长关于争取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专题研究;常务副县长每月中旬负责召开争取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例会,进行专题调度;县政府督查室每周常态化督查一次;每月25日前各牵头单位必须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向省市汇报衔接情况书面(包括电子版)报县激励办,月底由县激励办将情况汇总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加强要素保障,确保工作实效。
五、奖惩激励
(一)奖励措施。为激励全县奋发有为,县绩效办要将督查激励事项列入绩效考核重点内容,提高考核分值权重。凡督查激励事项获得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奖励的牵头单位,全县进行通报表扬,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并报组织部门备案,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按省奖励到县资金5%的比例(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给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拿出具体奖励方案,奖励到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及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奖励标准原则上要适当高于其他干部职工。对获得省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奖励的牵头单位,解决1至2名表现优秀干部的职级待遇。
(二)惩罚措施。将争取省政府督查激励工作纳入”红黄牌”预警问责管理,牵头单位当月25日前不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或督查激励相关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约谈、问责或排名在全市后三位的,对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记“黄牌”一张,属配合单位未按牵头单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所造成的,由牵头单位报请县激励办对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同样各记“黄牌”1张。
对工作不力,被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及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约谈、问责,或在审计、督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导致我县该项工作未能争取到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奖励的,取消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当年综合绩效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沅陵县争取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
沅陵县争取省政府真抓实干督促激励工作责任分解表
编号 |
激励事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 |
责任人 |
责任县领导 |
备 注 |
1 |
高质量发展 |
县发改局 |
廉洪志 |
县统计局 县直相关单位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艾政清 |
奖励县市区 |
2 |
深化“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张 勇 |
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 |
艾政清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3 |
营商环境改善、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成效突出 |
县优化办 县发改局
|
刘 丹 廉洪志 |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金改办、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银行、县商务局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艾政清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4 |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
县工信局 |
陈德双 |
县财政局 县统计局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唐德胜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5 |
引领支撑“三高四新”产业园区 |
县发改局 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
廉洪志 印代祥 |
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国有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艾政清 唐德胜 |
奖励市州、园区、省级区域“双创”示范基地 |
6 |
科技创新 |
县科技局 |
唐 钧 |
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张良波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7 |
内贸外贸和招商引资 |
县商务局 |
向 英 |
县财政局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钟群英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8 |
财政管理 |
县财政局 |
李万喜 |
县发改局 县金改办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艾政清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9 |
金融服务 |
县金改办 |
周德怡 |
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人行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艾政清 |
奖励市州 |
10 |
军民融合 |
县工信局 |
陈德双 |
县财政局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唐德胜 |
奖励市州、产业示范基地 |
11 |
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县发改局 |
廉洪志 |
县直有关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 |
艾政清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12 |
农业“六大强农”行动、特色千亿产业和长江重点水域禁捕
|
县农业农村局 |
张丕强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金改办、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移民局、市生环局沅陵分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王鸿鹏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13 |
粮食安全 |
县发改局 县农业农村局 |
廉洪志 张丕强 |
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 |
艾政清 王鸿鹏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14 |
两个耕地占补平衡、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及高标准农田建设 |
县自然资源局 县农业农村局 |
戴德伟 张丕强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市生环局沅陵分局、县审计局、辰投公司、麻溪铺镇人民政府、沅陵镇人民政府、凉水井镇人民政府、借母溪乡人民政府、杜家坪乡人民政府、陈家滩乡人民政府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戴德伟 王鸿鹏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15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推进新型城镇化 |
县农业农村局 县住建局 |
张丕强 张 军 |
市生环局沅陵分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 |
王鸿鹏 戴德伟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16 |
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 |
县住建局 |
张 军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戴德伟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17 |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
县交通运输局 |
向 锋 |
县财政局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唐德胜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18 |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违法用地整改、矿业转型发展、不动产登记工作 |
县自然资源局 |
戴德伟 |
县直相关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 |
戴德伟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19 |
商事制度改革、知识产权创造、运营、保护 |
县市场监管局 |
张卫君 |
县政务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 法 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住建局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舒不了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20 |
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
县文旅广体局 |
罗炳槐 |
县财政局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钟群英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21 |
就业创业及社保工作 |
县人社局 |
曾绍春 |
县财政局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舒不了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22 |
环保问题整改、污染防治及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 |
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 |
蔡 艺 |
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借保局、五强溪湿地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 |
唐德胜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23 |
河长制及水利建设 |
县水利局 |
熊勇华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五强溪湿地公园管理处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王鸿鹏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24 |
质量强省(质量工作、食品安全) |
县市场监督局 |
张卫君 |
县委网信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 |
舒不了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25 |
教育改革 |
县教育局 |
向 阳 |
县直相关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 |
向建设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26 |
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
县民政局 |
全 洪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 |
钟群英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27 |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
县卫健局 |
张 军 |
县财政局 县医保局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 |
向建设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28 |
安全生产 |
县应急管理局 县公安局 |
龚 玮 贺显好 |
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交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场监督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 |
艾政清 贺显好 |
奖励市州 |
29 |
信访”三无”创建 |
县信访局 |
刘 成 |
县直相关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 |
贺显好 |
奖励县市区 |
30 |
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
县工信局 县人社局 |
陈德双 曾绍春 |
县直相关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
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 |
唐德胜 舒不了 |
奖励市州、县市区 |
注:以上责任分解,若县政府领导调整或分工调整,以及县直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实行自然替补,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