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5-10 15:43

一、沅陵县信访局主要职能及人员概况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2、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伯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市直部门交界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市、越级上访。

3、全局共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有9人在编,有2人借调人员。内设接访、办信、督办、办公室四个部门。

二、沅陵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87.25万元 。

(1)、财政拨款收入187.25万元。相比2018年减少8.6万元,减少0.45%,财政拨款不到位。

(2)、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85.01万元 。比2018年总支出减少53.76万元,减少28%。 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25.51万元;一般事务管理支出59.50万元。比上年减少原因: 减少项目经费。

 (3)、上年度结转结余为0.29万元,本年结转结余2.78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0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125.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行政维稳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9.06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信访救助项目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125.5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类)支出50.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78万元、津贴补贴20.22万元、奖金24.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29万元、公积金10.76万元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1.2万元,奖励金28.47万元、救济款1.99万元、3、商品和服(类)支出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万元、差旅费0.8万元、水电费0.6万元、邮政费0.3万元、工会经2万元、福利费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7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确保不超过年初财政局批复数。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19年本局无因公出国(境)费。

(五)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98%。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特定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财政资金到位不是很及时,时有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出现差距,拖欠完工项目工程款的现象,造成资金来源去向用途不是很清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申请预算经费时,保证申请方案的有效落实;二是做好全年度的支付计划,避免支付集中;三是做好项目工作计划,提高成果利用率。

(六)、其他重要事项

 1、2018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与上年相比减少固定资产,其原因是今年实行资产折旧。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服务支出(类)(款):反映各项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机关事务管理局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