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关于湖南省荔溪沅陵县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9-08 16:10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荔溪沅陵县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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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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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6年9月8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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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省荔溪沅陵县治理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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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荔溪乡、麻溪铺镇 起点:110度29分3.196秒,终点:28度7分23.055秒 终点:110度18分33.923秒,终点:28 度18 分38.392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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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沅陵县水利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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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诚航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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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拟投资12409.42万元实施湖南省荔溪沅陵县治理工程项目,项目位于沅陵县麻溪铺镇和荔溪乡区域内,涉及麻溪铺镇的麻溪铺社区、李家和文家坪,荔溪乡的池坪、底坪、桐车坪、幸福、坳坪、大元、竹园、茱芋坪、芦洞和楠坪,共13个行政村,保护人口1.03万人,保护耕地1.1万亩。项目永久占地155528.77㎡,临时占地157316.78㎡;主要是对荔溪干流及受干流洪水顶托影响的支流河口段进行治理,长度38.7km,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其中:大坪村-麻溪铺村项区5km; 李家村-文家坪村项目区 3.97km;李子溪村-池坪村项目区 2.95km;底坪村-桐车坪村项目区5.07km;桐车坪村-大元村项 目区10.3km ;竹园村-茱芋坪村项目区3.4km;芦洞村项目区 2.26km;楠坪村项目区5.75km;具体为:(一)护岸工程。新建护岸长度40.41km(左岸 22.77km,右岸 17.64km)其中:坡式护岸 9.64km,墙式护岸 26.05km,护脚加固 4.72km。 (二)河道清障工程。对荔溪干流进行河道清障,在满足相应洪水标准条件下,对滩地进行疏挖,顺直河道走向,减少断面不规则、突变、高落差对河道淤积冲刷等影响,共13.36km;(三)排水涵管工程。新建排水涵管88处共699米。(四)便民工程。新建下河踏步127处、便民设施6处。(五)临时工程。项目共设置 8 处施工营地,占地面积3200m2,施工营地设置木材、钢筋加工件、砂石堆场、仓库和办公生活设施,新建施工临时道路 10.525km,路宽 4m,采用碎石路面。项目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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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布设施工作业区须远离居民区,场地应因地制宜设置围挡,并采取洒水抑尘和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场和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运输密闭并低速行驶、使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涉水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并采取分段施工方式,在河堤边坡开挖过程中应在开挖层下部安装挡板,减少泥沙掉落河道。施工废水(泥浆水、基坑开挖排水、混凝土养护水、施工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作临时料场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施工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在靠近居民区的施工段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晚间(22:00至凌晨6:00)和午间(12:00至14:00)禁止开展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物料运输通道尽量避开居民区和环境噪声敏感区,途经有居民和学校路段,应采取限速和禁鸣措施。 (四)施工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清淤、清障工程产生的砂石回用于项目自身利用,不得外售;建筑垃圾等送至具有收纳条件的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村收集点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