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关于沅陵民康医院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5-13 09:17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沅陵民康医院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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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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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5月13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沅陵民康医院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怀化市沅陵县沅陵大道工业集中区(原五二厂)

(东经110度 24分45.6秒,北纬28度21分41.7秒)

建设单位

沅陵民康医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川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变动后的沅陵民康医院建设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总用地面积保持10137.7平方米不变,总建筑面积4681.56平方米,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环保投资31.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利旧改造1栋3层的门诊楼和2栋住院楼(1栋3层、1栋4层),配套建设食堂、洗衣房及环保处理设施等,编制床位280张,设预防保健科、内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不设置传染科,不新增医用辐射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院区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措施,建设处理规模为200m3/d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食堂废水采取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与医疗废水、检验废水和洗衣房废水分别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之排放标准后排入医院南侧刘家溪。

(二)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采取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后通过门诊楼顶排放。

(三)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通风空调、水泵及柴油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院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须分类收集,建立各类台账。格栅、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应监测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对应的控制标准,清掏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与医疗废物一并定期交怀化市天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未被污染的废输液瓶、废玻璃瓶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送交专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村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