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母溪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19-06-06 09:54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借母溪乡人民政府主要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党建、安监、经济发展、扶贫、社会管理服务、综治维稳、乡镇村居生态运行维护、品牌创建、村级组织正常运行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单位由借母溪乡人民政府及下属四办六中心等部门组成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借母溪乡人民政府及下属四办六中心等部门。收支既全县分配的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1351.1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351.1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4.76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及公积金纳入乡政府预算

四、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1.1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04.8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655.01万元。用于人员基本工资229.72万元、津补贴198.75万元、奖金74.7万元、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51.84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18.60万元。用于日常办公开支36.8、公务接待费41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公车运行经费18万元、其他费用开支7.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28万元。用于退休费22.83万元、遗属补助5.15万元、固定补助3.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46.24万元

1、党建及群团组织运行支出6.72万元,主要用于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综治维稳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工作经费。

3、安全监管支出3.36万元,主要用于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本乡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经费。

4、精准扶贫工作支出9.29万元,主要用于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本乡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做好扶贫资金的监管工作工作经费。

5、经济发展服务支出4.32万元,主要用于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工作经费。

6、社会管理服务支出6.72万元,主要用于搞好全乡残疾人两项补贴录入及上报、低保及困难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及低保动态管理633人工作经费。

7、乡镇村居生态环保运行维护支出34.2万元,主要用于从本乡实际出发,搞好规划,保护好生态环境,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实施农村环境整治,积极做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整治工作经费。

8、其他专项工作项目支出23.28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工资及五险一金补差工作经费及办事处经费和乡镇总提工作绩效。

9、国家级品牌创建维护开支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借母溪3A景区工作正常营运,合理化管理工作经费。

10、村居运转经费405.47万元,主要用于成立联村干部组,和村委一起主持召开各种工作会议;协助和指导村委解决处理村里面各种矛盾纠纷;研究各村村民请示乡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对村里村或委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乡政府领导审批、决定;督促检查各村对乡政府决定事项及乡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乡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工作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运行经费

2019年一般运行经费804.8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36.46万元,增长29.37%。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及公积金纳入乡政府预算和新进人员增加5人,人均运行成本与去年持平。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三公”经费:1、公务接待费预算:41万元。 2、公务车辆运行费18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乡政府无采购计划

4、公开表格31张。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31张表,实公开31张表,其中2019年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