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借母溪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5-15 16:14

借政发〔2026〕4号

关于印发《借母溪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站办所、乡直机关各单位:

《借母溪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沅陵县借母溪乡人民政府

2026年5月8日


借母溪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5月4日16时许,浏阳市华盛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发生爆炸,截至目前造成26人死亡,61人受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乡安全形势稳定可控。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借母溪乡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乡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强基固本攻坚行动为主线,以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各行业领域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力推进“打非治违”,全力做到风险隐患源头防控有力,重大风险隐患动态整治清零,各类非法行为明显减少,坚决遏制亡人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成立借母溪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

组      长:张  超(党委书记)

副  组  长:孙  宇(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马  军(党委副书记)

宋利华(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委员)

田  敏(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张吉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宋  鑫(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黄峥嵘(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

龚文杰(党委委员、副乡长)

毛毅玮(副乡长)

杨宇生(副乡长)

该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应急办),由毛毅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龙璐同志负责日常工作。涉及人员调整的,由接任对应工作的人员顺承管理从事。该工作机制为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结束后自行解散。

三、行动重点

(一)检查推动重要指示批示和重大工作部署落实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省市县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方案》的要求;

3.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动员部署、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安全生产领域“强执法防事故”“打非治违”行动工作部署、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抓紧开展全领域全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排查整治时间:2026年5月7日至12月31日)

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在全乡全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聚焦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备设施等,覆盖所有行业领域,突出排查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燃气、消防、商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涉校涉生、森林防灭火、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着重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合法合规经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定与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安全设施配备与运行管理情况;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及公示情况;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处理非法违法行为。明确以下检查重点:

1.交通运输:重点检查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驾、醉驾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的营运车辆;驾驶报废的农用车辆,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货车“大吨小标”及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车辆;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牵头领导:毛毅玮、龚文杰;责任单位: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借母溪派出所、深溪口交通运输执法中队、深溪口交警中队)

2.道路交通: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常态化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隐患清零;深入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三岔路口安全隐患;做好乡、村二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调查摸底,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以及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提升道路通行安全水平;严厉打击超载、超员、酒驾、醉驾、超速、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开展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马路市场”反弹。(牵头领导:毛毅玮;责任单位: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借母溪派出所、深溪口交通运输执法中队、深溪口交警中队)

3.建筑施工和燃气:聚焦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两大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危大工程、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消防安全、汛期防坍塌等关键环节,严查无证作业、违规施工、设备带病运行、防护促使不到位等突出隐患;城镇燃气领域紧盯场站管网、居民用户、餐饮等非居民场所、瓶装液化气全链条,重点整治老旧管线破损、软管老化、私改私接、报警器不达标、非法储存经营“黑气”等问题,实行清单化排查、闭环式整改、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牵头领导:黄峥嵘;责任单位: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借母溪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借母溪自然资源所)

4.涉校涉生:强化学生消防、交通、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开展教职工安全应急能力水平培训,开展涉校涉生的应急救援与演练,协调开展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安全环境治理,引导学生远离危楼。重点排查校舍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集体活动等内部安全管理;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车辆(黑校车)。(牵头领导:杨宇生;责任单位: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教育专干、借母溪派出所、深溪口交警中队)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零售店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借母溪加油站和全乡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全面管控,严防事故发生。烟花爆竹行业紧扣“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五个关键环节,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销售、非法储存、租赁经营以及安全条件不达标的烟花爆竹零售店。严查零售店外部安全距离不足、“上店下宅”、有楼梯或洞口与其他房间相通、安全出口不足或疏散通道不畅、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或异地储存、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店外摆放、店内吸烟或有明火、经营者在周边违规燃放试放、重点时段未落实专人现场盯守看护等。严查非法生产,在城乡接合部、行政交界等重点区域和出租房屋、农村自建房、封闭式院落、养殖场等重点场所,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牵头领导:毛毅玮、黄峥嵘;责任单位: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生态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借母溪市场监管所、借母溪派出所、深溪口交警中队)

6.消防安全:持续开展“敲门+敲锣”行动,重点时段各村敲锣队要加强巡逻宣传。排查整治学校、卫生院、农村团寨、群租房、“多合一”、快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场所消防隐患,严厉整治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不畅通;违规搭建、电器线路老化,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隐患整改,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牵头领导:毛毅玮;责任单位: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借母溪派出所)

7.商贸领域:加强对商贸、流通行业(含市场、非星级宾馆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市场消防安全整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违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加油站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牵头领导:毛毅玮;责任单位: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借母溪市场监管所)

8.文化旅游:对旅游景区内的道路交通、消防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问题隐患摸排,明确旅游企业或旅游活动主办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以及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制定。对所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与相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及时对接,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牵头领导:毛毅玮、龚文杰;责任单位: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9.特种设备安全。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重点突出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游客服务中心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整治未登记使用、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因特种设备导致的伤亡事故发生。对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重点设备,强化检测检验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充装行为,加强景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指导。(牵头领导:黄峥嵘、毛毅玮;责任单位:应急办、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10.农业农村:强化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蔬菜大棚、农业机械、以及农药化肥生产经营、渔牧畜禽养殖屠宰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证驾驶、农用车载人、违规操作农业机械等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证照过期、达到报废年限等农业机械。(牵头领导:杨宇生;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1.卫生健康:加强卫健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突出卫生院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卫生院做好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的安全处置管理。(牵头领导:杨宇生;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12.地质灾害安全防范:聚焦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风险,重点排查地灾风险隐患点、高切坡建房、切坡沟谷单元、地灾排危除险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严查坡体开裂变形、切坡无支护、监测预警缺位、群测群防空转、避险预案与撤离路线不规范、汛期雨前雨中雨后动态巡查不到位等隐患,压实点位包保责任,强化人防技防联动、隐患闭环整治与应急避险演练,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牵头领导:黄峥嵘;责任单位:借母溪自然资源所)

13.森林防灭火:全面排查重要部位、重要区域、重点人群的森林火险隐患,建立森林火险隐患台账和重点管理人群台账。坚决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落实“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村村响”、宣传车辆、防火铜锣等多种宣传形式,全方位营造浓厚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并逐户签订野外用火审批告知书,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强化护林员网格履职和卡扣值守,高火险期加密巡护频次,切实做到火种不进山、火患不放过。完善应急队伍,科学安排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人员,确保队伍随时拉得出、打得赢。(牵头领导:杨宇生;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借母溪派出所)

14.其他行业领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有关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全面开展排查治理行动。(责任单位:各村、各部门、各乡直单位)

(三)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和强基固本攻坚行动

1.本质安全提升行动。重点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指导检查,严格按照治本攻坚行动提升本质安全工作要求,在各行业领域扎实推进“五个一”措施,即一次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一次全面除患排查治理,一次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

2.基础管理规范行动。分行业领域部署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对照基础管理要求开展自查,重点检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企业三级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等制度落实情况,围绕“人、物、制度和不断变化的时空环境”四要素,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3.顽瘴痼疾扫荡行动。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强基固本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和市、县交办的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清理梳理,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实施挂账整改,确保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切实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一方安澜。

四、行动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全面动员阶段(5月9日前)

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要求,各村、各部门、各乡直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厘清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自主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提高排查治理各类隐患自觉性。

(二)排查整治管控阶段(5月10日-11月30日)

在全面部署动员的同时,从5月10日起立即在全乡全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地毯式、全覆盖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立问题风险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重大风险落实分级管控措施。各村、各部门、各乡直单位要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全员参与的各项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全员防灾自救能力和队伍应急响应水平。动员村组党员干部全面参与到行动中来,面对面宣传安全知识,提升安防意识,点对点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销号。对于重大风险要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防。通过“敲门守护”行动的深入开展,让每一个参与者都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敲门守护”行动,就是敲“自己”的门,是守护自己平安,更是守护自己家人的幸福。

(三)全面巩固拓展提升阶段(2026年12月1日-12月31日)

各村、各部门、各乡直单位要对开展的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聚集重点,合力攻坚,不断巩固拓展行动成效。

无、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强化各级领导责任,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期间,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将亲自带队深入各行业领域指导和督促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各行业领导要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追究。攻坚行动过程中,乡安委办组织对各村、各部门、各乡直单位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突出问题整治不深不细走过场、隐患整改逾期未完成、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将进行书面提醒或警示,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

(三)强化宣传监督。利用村村响大喇叭、拉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赶集日、进校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等方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微信便民服务群,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发动群众举报,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各部门、各乡直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统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工作信息,将摸排出的隐患、工作开展情况等上报乡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