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溶乡地质灾害搬迁实施细则》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19-12-05 09:02

北政发 [2019]38号

关于印发《北溶乡地质灾害搬迁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村支部、乡直各单位: 

根据怀化市自然资源局及沅陵县人民政府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的指示精神及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特作出实施细则。现将《北溶乡地质灾害搬迁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溶乡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9日

北溶乡地质灾害搬迁实施细则

一、申请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对象的范围

1、未享受国家任何安居政策,住房仍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短期外出或长期居住且无安全固定住所的居住户;

2、2015年项目申报时地灾点上必须有房屋的户;

3、地灾搬迁名额必须是上报审批确实在60户之内.(如果搬迁名额有多再适当调整上报)。

二、验收标准

1、个人申请,经审核符合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条件,签定书面搬迁协议后方可实施;

2、本乡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搬迁避让,新建房屋宅基地选址必须符合北溶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乡外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搬迁避让,必须提供相关合法产权证书;

3、本县及外省、市县购房搬迁避让的户,必须具备合法的产权证书;

4、新建房屋基本标准不得低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基本标准;

5、搬迁项目实施后,地质灾害隐患点居住的原房屋必须无条件撤除,不与任何补偿;

6、两老挂靠儿女,儿女住房必须有合法的产权,双方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签订终身赡养协议.(挂靠人员必须是2015年上级审批的地灾搬迁户且地灾点上有房屋);

7、连体房实施地灾搬迁的户可以只撤除属于自己有产权的那一部分;

8、本年度新建户原则上要求12月底完成。(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未完工的,但房屋基础部分必须完成,旧房必须撤除,在外租房必须安全必须有租房协议。                                            

三、资金补偿办法

1、本次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采取补偿性方式,只提供政策性资金补偿,其余部分由搬迁户自行解决;

2、每户补偿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四、结算方式及要求

1、补偿资金为一次性结算;

2、搬迁避让户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新建房屋竣工,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并完成对旧房的撤除,经上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正式入住后一次性结算补偿款。

五、申请搬迁避让所需资料

户口簿、户主身份证、惠农卡及村级提供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屋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