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楠木铺乡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03-15 09:33
楠政发〔2023〕35号
关于修改印发《楠木铺乡森林防灭火应急
预案》的通知
各村:
现将《楠木铺乡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楠木铺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楠木铺乡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政治稳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沅陵县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全乡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林区内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三)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楠木铺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指挥:谢剑毅
指挥长:姜 驹
副指挥长:向 忠 黄 亮 杜 炜
成员:董仁平 石祥萍 李 菊 欧道玉 杨 梓 向丽娟 李 杰 舒美春 舒绍贤 罗百晟 郑开先 邓宗红 贺湘勇 舒 展 唐斐强 李 根 吴十名 刘志清 向文强 杨文丹
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由杜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杰、舒美春、邓宗红、吴十名、刘志清、向文强为成员,负责森林防灭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由应急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安全交通保障小组等小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安全保障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应急扑救小组:由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杜炜担任组长,成员:黄亮、石祥萍、李杰、吴十名、邓宗红、刘志清、郑开先、宋继华、邓爱国、张德松、吉健、李宗郃、向元平、彭碧、周子奇、米国彰、舒美春、石玉鑫、唐磊、曾国成、梁友、张晓东、罗秋红、罗清文、邓元、丁豪、尹超、冉祥健、张茂森、邓清泉、向文强及各村村支两委成员、辅警、护林员、应急救援队员。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楠木铺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乡长向丽娟担任组长,成员:李菊、杨梓、舒绍贤、罗百晟、黄璐、郑丽莎、龙胜红、杨文丹、向妍、刘思瑞、王越、莫欣、张思勤、江苹原、向开平;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通讯工具,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乡长欧道玉任组长,成员:李根、瞿亚男、宋宁沁、何云洁、王智玲、卫生院医务人员。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4、安全、交通保障小组:由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委员、武装部长黄亮任组长,成员:向忠、董仁平、舒美春、吉健,乡派出所、交警中队、各村辅警。职责是:根据楠木铺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决定和火情需要,启动火场外围安全警戒工作,维护好治安,严防不法分子乘机作乱;必要时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保障救灾车辆交通畅通。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护林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随时待命,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5 、农事用火等野外用火必须按照《楠木铺乡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审批制度,无审批不用火。重点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用火。
五、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乡应急办电话0745-4652197,乡林业站电话:杜炜13974562384、吴十名18932193712.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乡相关领导和乡森林防灭火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应急扑救小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乡森林防灭火应急扑救小组组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应急扑救小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应急队伍、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应急扑救小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4、各小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分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小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饮用食物,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协同安全、交通保障小组,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3、安全、交通要有保障,搞好火场外围安全警戒工作,维护好治安,严防不法分子乘机作乱;必要时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保障救灾、后勤车辆交通畅通。
七、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乡森林防灭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灭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乡、村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由乡林业站负责配合上级林业、公安等部门调查、处理;案件查明、处理后报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存查。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乡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八、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