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马底驿乡2020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0-10-13 11:15
关于印发《马底驿乡2020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机关各单位,各规模养殖场(主):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保障我乡畜牧生产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流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控目标任务
动物防疫法规定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秋季集中应免疫畜禽密度应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5%以上,同时猪瘟、鸡新城疫实施全面免疫,免疫密度达100%,猪、牛、羊并加施畜禽免疫标识,建立规范性动物免疫档案。
二、时间安排
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时间为9月20日-10月30日,重点免疫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11月20日前,完成常规动物疫病免疫(猪瘟、羊痘、牛出败、鸡新城疫、伪狂犬病、仔猪付伤寒等)。
三、防控措施
各村支两委对这次秋防工作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认真组织,依法防疫,群防群控,乡动物防疫站在集中免疫期要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防疫物资的正常供应,乡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地安排好联系村的强制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督促本联系村村防疫员完成本村的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各村支两委要安排专人配合好这次秋防工作及非洲猪瘟防控消毒工作.在防疫工作中,并认真开展好本辖区内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排查工作,如发现疑似疫情应立即上报乡动物防疫站,并做好相关应急处理,搞好市场监管,严禁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交易。
四、明确责任
凡对这次秋防工作不配合,措施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本责任区内出现重大动物疫情流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二条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马底驿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