筲箕湾镇2024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1-27 09:20
沅陵县筲箕湾镇人民政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朝晖
根据中共沅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关法治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本人今年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矛盾纠纷调解、移风易俗等方面统筹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运用法治理念推进各项工作平稳推进,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作用,打牢法治建设“基石”。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成立了由本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司法所等相关责任部门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全镇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绩效考核,将法治建设贯穿于全镇工作。同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村“两委”班子和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各村“一把手”亲自抓总,推动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重点工程、平安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
(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高法治建设的“动力”。
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讲活动,以宪法宣传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学习宣传为重点,认真学习总结普法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全体镇、村干部坚持用法治思维武装头脑,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2024年,共开展领导班子学法两次,专题党课两次,法律讲座2次。
(三)建立健全普法机制,推动法治建设的“影响”。
将村干部、青少年、农民等列为普法重点对象,不断创新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利用各村生活广场、文化礼堂、法治长廊等阵地,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普法骨干培训。利用宣传栏、LED屏等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和公民道德知识宣传;组织普法志愿者和网格员进乡村等,使法律宣传教育渗透到每个家庭,营造浓厚的知法、懂法、护法、守法的社会文明氛围。结合重大节日送法下乡、“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家禁毒日、“12.4”宪法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我镇坚持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10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册。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镇法治观念。
(四)坚定专项攻坚目标,完善法治建设的“缺漏”。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改革。紧抓安全生产不放松,加大对森林防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工作力度,强化联合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广泛开展生态教育,健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机制,形成人人自觉保护环境、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二是确保社会治理有序。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违反安全生产等犯罪行为。加强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建设,组建一支高水平的调解队伍,深化“三源共治”的作用,不断加强新枫桥经验的理论学习和实践运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到村到人,突出抓好责任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动态管理和源头预防,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社会管理应急联动工作,切实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大力发展基层民主,积极探索协商民主,提高群众自治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全民法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遵法、守法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村内老人的普法仍是现阶段的难点。
二是部分法治建设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
三是普法宣传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主要依靠拉横幅、发传单、搞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形式简单、载体不多。对于网络宣传空间挖掘不够,运用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的能力有待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及普法宣讲成员到我镇宣讲与群众关系紧密的法律法规,鼓励相关干部、执法人员参加各种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通过多种途径普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加强规范管理,改进行政执法。采取多种措施对镇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规范执法方面的培训,增强规范执法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同时,按照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三)完善内部监督,强化重点审查。进一步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标准、程序和签发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和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镇里各部门所制发的文件必须报镇党建办备案和司法所审查,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不备案的要及时进行通报、处理。
(四)落实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全面规范村级调委会建设,整顿、充实调解队伍,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更好完成人民调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