筲箕湾镇“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实施方案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5-11 09:55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委、市委、县委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精神,深刻落实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及县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沅陵县“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推动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大环境,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沅陵县“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零懈怠”,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从根源上铲除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滋生的土壤,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镇党委书记为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各分管领导具体牵头,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和督促检查;分管业务工作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

小组成员如下:

总负责:宋谋斌    镇党委书记

    组  长:张朝晖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谭小伟(党委副书记)

向尚福(党委委员、副镇长)

邓伟红(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章盈诗(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张  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周颖(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黄罗樱(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

张文韬(副镇长)

罗百晟(副镇长)

         张  军(派出所所长)

    成  员:刘建国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周  尧    综治办主任

          张良海    司法所所长

张黎黎    社保站站长

黄罗樱    镇妇联主席

张  帆    派出所教导员

        张泽春    筲箕湾卫生院院长

黄  靖    用坪卫生院院长

田正树    筲箕湾中学校长

杨卫平    筲箕湾小学校长  

黄大鸽    用坪九校校长

熊进文    明星幼儿园负责人

陈元满    乐苗幼儿园负责人

肖七妹    小福娃幼儿园负责人

张丽芝    宇宙幼儿园负责人

向梅秀    阳光乐幼儿园负责人

李小玲    小太阳幼儿园负责人

李  佳    小红帽幼儿园负责人

各村(居)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向尚福同志兼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和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担负起保护、教育和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为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严格落实责任。守土有责,各负其责,各村支部书记要落实属地责任,联村领导担起领导责任,相关部门负好监管责任,学校尽好主体责任,“利剑护蕾·雷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各自的工作责任,多方联动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归口管理,确保“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增强沟通协作。各村、镇直单位要确定专门联络人,并制作相关工作台账,并定期向镇专项班报告专项行动的部署、开展情况,并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案件通报、联席会议、信息交流等信息共享和工作联系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摸排,强化打击。

各村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摸排和管控,在五月底前对全镇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家庭住址、监护情况、联系方式、就学情况等进行摸排并制作台账;对有强奸、猥亵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进行摸排、制作台账,并确定专人对上述人员进行管控。对发现、受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杜绝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涉黑恶、涉组织强迫卖淫、“买处买春”等恶性案件开展一案多查,深挖背后组织者和保护伞。严格依法依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对受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隐私保护和犯罪记录封存要求,禁止向媒体和无关人员泄露案情、受害人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隐私。

(二)强化督查

镇派出所要加强对宾馆、旅馆等场所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制度,派出所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等行为,立即依法处理,专项行动期间开展上述专项检查次数不得低于5次;学校在每日放学、寒暑假期间,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民政所要重点监督收养人、临时照护人等群体的行为;卫健办要加强对镇里卫生院、诊所等医护人员的管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家庭教育工作,促进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强化网上巡查管控措施和涉及性侵害未成年人舆情监测。对可能发生的舆情要及时引导,快速处置。针对“污名化”未成年人的谣言和不实信息,主动回应,防范造成二次伤害和负面炒作引发不稳定因素;筲箕湾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将“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纳入各村及镇直机关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并定期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出现相关问题,一律按《怀化市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问责暂行办法》问责处理。

(三)落实制度

1.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各村、镇直单位要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学习与宣传,要严格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负有报告义务的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予以从重处罚。检查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

2.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各村、学校和镇直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关于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制度的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完成所属系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的入职查询工作,以后每年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入职查询,对于不按照规定履行入职查询义务的,录用、继续聘用具有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的,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由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严格落实案件评查和多元救助制度。镇派出所应当定期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立案、不捕、不诉案件开展常态化评查;学校要在确保教育教学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为在校学生和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要落实多元救助制度,要根据情况对未成年人提供经济、心理、帮教、提供就业岗位、转学等多元救助。

(四)加强引导。加强工作指导,抓实宣传推广。“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各村、镇直单位的工作指导。专项办联合司法所、派出所要深入学校,对老师和学生开展防性侵、防欺凌普法宣讲,指导学校、幼儿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加大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六个一”防性侵教育活动、“1530”安全教育活动等组织、督促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做到“一个都不能少”“一个也不放弃”坚决杜绝出现在籍不在校和家庭、属地“三不管”现象;各镇直机关单位要常态化开展送法下村活动,根据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认真做好普法进农家“村村响”农村广播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