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溪镇地处沅陵县东北部,东连常德、北接张家界,西南与七甲坪镇、清浪乡、官庄镇毗邻,是我县的东北大门,沅水自此出怀化。总面积272平方公里,全镇辖35个党支部,15个行政村、4个社区居委会,264个村(居)民小组,8920户,3.83万人,耕地面积达2.61万亩。
镇情有四个特点:
一是移民大镇。地处五强溪和凌津滩电站之间,共有库区、坝区移民村居10个,移民人口5115人,常年受水灾影响。当前,投资2亿元的五强溪集镇防护工程已全面竣工,五强溪集镇多年水患终得解决。
二是重点建制镇。1995年被确定为怀化市农村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目前,集镇新区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中,新区一桥已完工。
三是工业重镇。我镇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一园三区”工业集中区之一,现有央企2家,规模工业企业4家。
四是资源大镇。境内山川秀美、物华天宝,有明月山 、夸父山、寡妇链、海螺山等丰富的自然景观,黄金、竹木、旅游及土地资源十分丰富,开发潜力巨大。
党委书记
主持本镇全面工作,侧重乡村振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联系五强溪电厂、其斗坪电站,联系乔子坪社区。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侧重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联系鑫瑞矿业公司、五强溪特种纸厂,联系柳林汊村。
党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抓党建,联系农业、林业、水利、干部作风整顿等工作,分管政协、统战、民宗、工商联、乡村振兴工作(含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作)、城乡环境整治、改厕、产业发展、发改、深化改革、企业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书记、镇长不在家时,主持本镇工作,联系大洞溪村、荷花坡村。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委员
主持镇人大工作,主管政法、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集镇新区开发、财贸,分管信访维稳、工会工作、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调、司法、中药材产业开发、金融等工作,分管财政所、综治办、镇综合执法大队,联系镇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交警中队、银行,联系牛狮坪村、四合头村。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主管政协,分管移民、妇联、科技、史志、统战、民宗、工商联、乡村振兴工作(含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作),分管移民站、乡村振兴办、党政办,联系学堂坪村、金银池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工作,协管干部作风建设,分管纪检监察室,联系合仁坪村、五强溪社区。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主管组织人事、党建、驻村工作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分管“三老”工作、关工委等工作,分管党建办、社保站,联系麻伊伏社区、瓦窑坪村。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
主管宣传、民政、残联、文化旅游、教育、卫生、意识形态等工作,分管文明创建、共青团、红十字会、慈善、文物保护、体育、公共卫生、广播、食品药品安全、妇联、史志、科技等工作,分管民政所、文化站、卫健办、敬老院、校车船,联系学校、医院、大别溪漂流公司、夸父山景区、校车公司,联系夸父山村、唐家湾社区。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主管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应急、安全生产、交通等工作,分管消防、市场监管等工作,分管应急办、武装部,联系海事处、航道站、交通执法中队、农贸市场、酒店、五强溪车站、航运公司,联系唐家坪村、蒿子溪村。
副镇长
主管城建(含燃气能源)、自然资源、环保,分管两违、地质灾害、老旧城区改造、3P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移民。分管城建所、自然资源所、移民站,联系污水处理厂,联系乔子坪社区、蒋家溪村。
副镇长
分管大农业、水电、防汛抗旱、五强溪集镇防护工程、统计、供销、气象、工信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联系镇屠宰场、镇供电所,联系石公坪村、辰塘溪村。
(一)党政办(负责人:李孟 电话:07454732100)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文秘档案、信息等工作;协调机关各站所及镇内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对其他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抓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二)乡村振兴办(负责人:李啸 电话:07454732100)
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做好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三)党建站(负责人:李斌 电话:07454732100)
统筹抓好全镇党建具体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党代表联络服务、镇党代会年会等工作;加强对基层党组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完成好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治办(负责人:冯本英 电话:07454732100)
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示;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
(五)应急办(负责人:谢叶池 电话:07454732100)
负责辖区内工、农、商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为全镇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为全镇街办工商企业制定长期生产规划。负责本镇集体资产管理,居民负担管理,经济统计管理,财务制度管理,乡镇企业管理,专业技术培训,交通安全及企业安全生产。
(六)城建所(负责人:吴辉军 电话:07454732100)
负责全镇农村公路建设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抓好辖区通畅、通达公路的计划申报、资金筹集、施工建设、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完成全镇通畅、通达工程工作任务。
(七)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唐永福 电话:07454732100)
管理好五强溪集镇交通整洁工作;搞好镇、村公路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各项工作;及时参加年中、年底所驻村交通和环境卫生检查;完成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卫健办(负责人:肖启钒 电话:07454732100)
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计生方针政策,开展经常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和培训;紧紧围绕“三为主”,开展“三生”服务,保证上级下达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加大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从严控制违法生育。
(九)社保站(负责人:郑莉畇 电话:07454732100)
宣传、贯彻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建立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和基础台账,为辖区内劳动保障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管理与统计分析;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服务工作,指导和协助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社保关系的接续和转移。
(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刘光明 电话:07454732100)
负责推动乡、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负责农业、水利、水产、畜牧等技术培训、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以及水土保持、水资源和河道管理工作;负责农作物优良品种和畜禽良种引进、示范和推广;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拓宽致富渠道;负责农机新产品的引进、推广、负责提供大农业生产信息服务,搞好有关技术咨询;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财政所(负责人:张中军 电话:07454732100)
发展镇域经济,积极培植财源;完成各项财税任务,制定全镇财政预算;管好用好各项资金,按时发放各种涉农补贴资金,确保全镇各核算单位财务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进行。
(十二)文化站(负责人:谢美颜 电话:07454732100)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文化工作计划,经领导审核批准,组织实施;发挥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健康的文艺节目;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好文化服务站图书资料的统计、借阅、保管及体育器材的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乡党委、政府安排,结合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节目,负责自办节目的内容搜集、编辑、整理、播音工作。
(十三)民政所(负责人:张建华 电话:07454732100)
承担优抚对象优待政策的宣传、落实及补助费管理、发放;负责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及灾害的查灾、报灾、救灾;承担村(居)委会的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严格按申请城乡大病救助程序进行审核、呈报,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负责城乡低保对象的申报、审核、管理及低保金管理、发放;协助上级残疾人主管部门,做好残疾人的管理。
(十四)林业站(负责人:张小平 电话:07454732100)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处理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征、占用林地等相关手续。认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林地林权换发证工作,抓好森林资源流转。林业技术服务、指导。收取林业规费。抓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森林病、虫害测报及防治工作。协助、配合镇政府搞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十五)重点办(负责人:金承旺 电话:07454732100)
负责项目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实施方案的宣传;负责镇内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前和建设过程中的土地征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外部环境的协调和处理工作,保障各大重大、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十六)集镇防护大堤管理站(负责人:陈国军 电话:07454732100)
负责管理、运营五强溪镇集镇防护工程项目,配合五强溪电厂进行防汛工作,在集镇积水时对集镇内水量进行调配。
(十七)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周阳 电话:07454732100)
参与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等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报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十八)移民站(负责人:刘伟 电话:07454732100)
贯彻落实上级制定和修改的有关移民政策;维护库区稳定,做好移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汛期的防洪度汛;做好移民外迁安置、生产开发、移民培训工作;搞好库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库区移民群众生活水平。
(十九)司法所(负责人:田铖钦 电话:07454732100)
助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协助或直接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参与对社会不稳定因素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