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镇2023文明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11-06 15:51
为切实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全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对照《国家卫生县标准》和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结合我镇社区实际,制定本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成果,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每年全国爱卫办专家以暗访为主的抽查顺利过关,力争年度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取得好成绩,如期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目标。
二、工作机制
长效管理工作对照国标,实行全民参与、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日常巡查、交办整改、常态考核、年终兑现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职责
1.镇爱卫办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及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实地测评标准进行责任细化,按职责分解到全镇各部门、各村居,并进行工作指导。同时负责对社区文明卫生工作的日巡查交办、常态化检查与年终考核奖罚兑现等。
责任领导:杨国胜;
责任部门:镇爱卫办。
2.实行镇领导联社区工作责任制。职责为组织开展市民素质教育培训和牵头进行“十乱”专项整治,对接联系社区县级领导及后盾单位,开展周末卫生大扫除活动。加强无物业小区管理,对小区卫生死角、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贴乱画(“牛皮癣”)等乱象进行集中整治,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行动。
3.组织开展城区流动食品摊贩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登记证,并建立“一户一档”。按照县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划定的食品摊贩定点区域挂牌经营,协助和配合监管部门对定点区域食品摊贩开展日常管理,确保卫生和食品安全,取消不规范的早、夜市露天摊点。
责任领导:廉 权、彭陵文;
责任部门:镇社会事务办(食品安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社区。
4.城区旱厕和种养清零。县城建成区内旱厕、家禽家畜饲养、小区绿化带(花坛)及社区主要巷道两侧种菜必须实现清零。
牵头领导:联社区各班子成员;
责任人:各社区支部书记;
责任部门:镇爱卫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做好城西市场市场日常管理,建立市场管理工作专班,禁止占道经营、摊外摊,落实活禽宰售“三隔离”物防措施,市场内商家证照齐全,蔬菜农残检测实行当日公示,市场定期清洗消毒,公厕干净卫生。
责任领导:廉 权;
责任部门:镇社会事务办(食品安全)、镇爱卫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落实党政机关单位工间操20分钟。
责任领导:王爱娣、杨国胜;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镇爱卫办。
7.规范保洁员管理,定人定岗定时。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落实全镇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试点工作。
责任领导:杨国胜;
责任部门:镇爱卫办、有关社区。
8.加大对社区病媒生物防治力度,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国家C级标准内,社区、居民小区防蝇和防鼠设施齐全,社区配合好专业灭鼠公司开展的灭鼠工作,登记和管理好辖区毒饵站,确保安全和效果。
责任领导:杨国胜;
责任部门:镇爱卫办、各社区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沅陵镇巩固提升文明卫生县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李仕伟负总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肖洋任组长,正科级干部杨国胜任常务副组长,其余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城市创建相关职能站办所负责人、各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爱卫办),杨国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涂爱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
相关职能站所对标《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找准需要补齐短板,拿出解决方案和预算,经镇财政所、镇爱卫办初核,镇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与相关行业县直单位汇报对接,无法解决的经费由镇财政负责。
(三)强化考核兑现
1.将全镇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和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纳入2023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分值占总分4分。
2.对县创建办和镇爱卫办日常巡查交办整改不力或完成任务不彻底的社区,每通报一次(以通报文件为准)记一次黄牌,两次黄牌记一次红牌,两次红牌为一票否决,对一票否决单位处罚2万元。联社区领导、站所负责人、社区负责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处罚资金从社区工作经费中扣除。
3.对文明卫生先进单位年终考核实行单列,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每个先进单位奖励1万元,从创建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
附件:党政领导及站办所联系社区分工表
附件
党政领导及站办所联系社区分工表
序号 |
联村领导 |
职务 |
联系社区 |
联社区站办所 |
1 |
李仕伟 |
党委书记 |
龙兴社区 |
爱卫办 |
2 |
肖 洋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荷花池社区 |
便民服务中心 |
3 |
王鹤霖 |
党委副书记(挂职) |
望圣坡社区 |
应急办 |
4 |
孙 宇 |
党委副书记 |
凤鸣塔社区 |
乡村振兴办 |
5 |
彭陵文 |
党委委员、人大主 席、政法委员 |
鹤鸣山社区 |
经济发展办 |
6 |
田洪高 |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
苦藤铺社区 |
综治办 |
7 |
丁 亚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桃花岭社区 |
纪检监察室 |
8 |
向 妍 |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
凤凰山社区 |
自然资源所 |
黄草尾社区 |
党建办 |
|||
9 |
王爱娣 |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 |
迥龙山社区 |
党政办 |
胜利门社区 |
||||
10 |
王 磊 |
党委委员、武装部 长、副镇长 |
望圣坡社区 |
应急办 |
11 |
刘田斌 |
副镇长 |
老鸦溪社区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12 |
刘桉豪 |
副镇长 |
驾鸯山社区 |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 中心 |
13 |
宋李恒 |
副镇长 |
荷花池社区 |
便民服务中心 |
龙泉山社区 |
财政所 |
|||
14 |
廉 权 |
副镇长 |
校场坪社区 |
社会事务办 |
15 |
龚锡斌 |
正科级干部 |
渔家巷社区 |
财政所 |
16 |
杨国胜 |
正科级干部 |
龙兴社区 |
爱卫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