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沅陵县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9-13 15:33
沅应急〔2024〕19号
沅陵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沅陵县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沅陵县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沅陵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沅陵县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为规范高效组织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以下简称基层防灾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增发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监督办法》《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实施方案》和《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建设内容
基层防灾项目主要目的是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为县、镇两级救援队伍补充加强救援装备,大力推动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快速提升。
经过申报审核,项目涉及沅陵县主要建设内容为:为1支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23支乡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水域救援、综合保障类装备共计专业救援装备768台(套)及一套预警指挥系统。其中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装备23台,抗洪抢险装备47台(套),森林火灾扑救装备267台(套),水域救援装备287台(套),综合保障装备144台(套)。
二、任务目标
到2024年底,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基本覆盖,队伍基本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到位,县、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协同联动、共训共练机制基本完善。基层应急力量快速响应和先期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基层抢险救援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增强。基层装备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协调联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责任
沅陵县应急管理局(项目实施单位主要领导为项目责任人),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采购、资金管理、信息报送、问题整改、装备配发、到货验收、固定资产登记,协调落实装备测试培训、管理、调配、维护等基础条件和地方配套资金,配合竣工验收、绩效评估等工作。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组织实施阶段。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统一招标采购方案,开展项目质量监督、过程监管、资金支付、到货验收以及装备测试培训等工作。同步完善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挥调度、运行保障、装备管理、培训演练等制度机制。
(二)总结评估阶段。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评估,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机制磨合、共训共练。
五、进度要求
按照项目进度要求,于5月前完成选购装备的填报,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采购项目
项目购置装备要符合应急管理部印发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与队伍功能定位、任务需要相匹配,性能参数不低于《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总投资控制在项目批复范围内。
配合项目审批部门制定项目验收方案,根据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及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项目验收。针对部分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装备,视情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配套服务检验等环节。项目验收完成后,要尽快组织供应商做好使用(试用)测试、维护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保证配备装备尽快投入使用。
(二)资金管理
与财政部门加强对接,及时跟进财政部门安排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情况,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申请项目资金。规范使用资金,坚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置换已拨付到位的中央、地方财政资金等各渠道建设资金,不得挪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资金支付和结算报销等关键环节审核把关,及时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实施进度完成资金支付。
(三)组织领导
沅陵县应急管理局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成立项目实施工作专班(详见附件),强化项目实施统筹管理,以项目选购、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为重点,建立健全项目实施全过程管控机制,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七、运行保障
由沅陵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乡镇两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配备装备的具体管理责任,利用现有装备库室等基础设施,落实装备储存和维护保养等条件,加强装备登记入库、领取使用、维修保养、处置核销、效益评估等管理工作,健全完善装备资产管理、调配、维护等制度机制,实现装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围绕项目配备的装备,配套辅助物资器材、备品配件,定期开展维护保养,保持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鼓励将部分装备前置到乡镇、村居(社区),提升应急响应效率。
依托省、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统筹救援技术骨干、专业训练场地设施等资源,为县、乡镇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专业装备操作、专业救援技能培训,强化装备使用训练,实现人装协同,提升装备应用效能。
八、其他
本方案由沅陵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 件:
沅陵县应急管理局基层防灾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为加快基层防灾国债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沅陵县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林 杰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 立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邓风翔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陈有阵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负责人
印启军 县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宋 莉 规划财务股负责人
潘春炳 执法大队四中队长 局纪检专干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沅陵县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建设,研究制定项目建设有关制度措施,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指导督促各股室、下属单位落实项目建设任务等。
二、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周立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总协调。邓凤翔为分管领导,负责统筹工作推进和项目验收等。工作专班分设基层防灾组、监督保障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基层防灾组:陈有阵、印启军
主要职责:负责基层防灾项目建设实施期间的各项任务,及时对接省市应急管理局填报相关数据资料,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二)监督保障组:宋莉、潘春炳
主要职责:负责对接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科室和县财政局,督促落实国债资金和项目配套资金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基层防灾项目资金;邀请党委参与监督,按照纪检监察组工作要求开展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