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2025年工作总结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1-19 10:22

2025年,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情况及2026年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

1.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自2017年以来,我县共接收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285.5件,截至目前有23件未完成整改销号。2024年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正按序时推进整改,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由县生环委办公室牵头,建立滞后任务专项督办台账,加密调度频次,确保所有问题严格按照市级序时进度要求整改到位,全力提升任务完成率和全市排名。

2.“夏季攻势”任务落实。下发《沅陵县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及《“夏季攻势”任务清单》(6大项45小项)。截至目前,按45项任务统计,已完成44项,完成率97.7%。

3.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 制定《沅陵县涉重涉水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方案》,排查12大类风险点,建立问题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完成多家企业危化品管理、尾矿库监测井修复等问题整改。

4.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 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772家养殖场/户开展地毯式排查,共排查出问题养殖场/户100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5.聚焦重点领域,压实部门责任。按照已拟定好印发的《沅陵县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问题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沅陵县生态环境领域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五条硬措施”》,聚焦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涉重涉水生态环境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大气环境污染四个重点方面,从8月12日至11月12日,持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排查整治行动。通过问题排查和整治,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和舆情,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6.精准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有效应对2025年秸秆焚烧纳入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严峻形势,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县域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精准划定工作。上半年,在省市多轮审核指导下,形成了划定初步成果:全县5832平方公里行政区域内,共划定禁烧区耕地42.63万亩(占全县耕地73.46万亩的58.03%),限烧区耕地30.83万亩。禁烧区范围主要覆盖县城建成区外围5公里、杭瑞高速沿线2公里及5条国省干线沿线1公里范围内的耕地,涉及20个乡镇(街道);火场土家族乡全域耕地划为限烧区。此项工作为下半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防范中重度污染天气风险奠定了坚实基础。

7.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评价工作。为确保我县顺利完成“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沅陵县“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要求完成收集填报工作。

(二)污染防治攻坚纵深推进

1.蓝天保卫战。截至11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12,全省排名第6,全市第3;PM₂.₅浓度18.5微克/立方米,改善率全省第2;优良天数比例98.2%。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淘汰老旧柴油货车86辆,建成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覆盖主要工地;划定秸秆禁烧区42.63万亩(占比58.03%),限烧区30.83万亩,综合利用率达92%。

2.碧水保卫战。国省控断面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率100%,完成了省控断面监测采样,整治入河排污口58个,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15.6公里。

3.净土保卫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开展涉重企业风险排查,制定《沅陵县涉重涉水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方案》,整改尾矿库监测井。

(三)绿色低碳转型与治理能力提升

1.生态保护修复。推动“河长制+林长制”协同治理,完成造林绿化任务,举办“爱鸟周”“六五环境日”等活动,增殖放流鱼类20万尾。

2.基础设施短板补齐。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达60%;清理垃圾(如七甲坪镇桃坪村垃圾焚烧点整治),实现“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

(四)群众满意度与舆情应对

1.稳妥高效处置突发环境问题与舆情。“2.25”清浪乡沅江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后,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专班,迅速核查涉事垃圾收集船(“怀绿水1号”)状况,确认船体未破损、无油污泄漏。第一时间调阅下游自动监测站数据,并连续4天对事故点上下游及国控断面开展人工水质监测(重点因子包括石油类),结果均达标(石油类未检出)。同步做好内部舆情管控,未发生次生舆情。“7.8”七甲坪镇露天垃圾焚烧事件舆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并迅速赴乡镇指导整治工作,组建专班。协助制订了《沅陵县“‘7.8’七甲坪镇临时露天生活垃圾焚烧点”处置工作方案》,确保处置工作有序开展。并委派第三方检测机构前往现场,对垃圾堆放焚烧点周边地表水等20项指标和土壤进行抽样检测化验,七甲坪镇辖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已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要求进行收集。深刻吸取本次事件的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对本次事件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复盘、分析其他乡镇处置现状,查找工作短板,全面排查同类型、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生态环境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巨大,形势严峻。我县PM2.5年均值和优良天数改善率排名靠前。今年以来,虽然1-10月优良率达标准,但受北方输入性污染、本地机动车尾气(尤其柴油货车超标排放)、部分区域秸秆焚烧管控不到位等因素叠加,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不牢。进入秋冬特护期,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改善难度将陡增,空气质量优良率要达到目标值98.1%,全年污染天气只有7天的量,目前只剩1天。同时,部分重点任务推进未达预期,移动源污染防治中的柴油货车淘汰进度滞后。面源污染管控仍是短板,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六个100%+2”落实不够到位,道路扬尘时有反弹;餐饮油烟治理需持续巩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衔接不畅,部分区域出现“禁而难管、疏而乏力”的情况,影响政策实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监管不到位,城区内燃放爆竹现象时有发生。

2.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仍需巩固。虽然我县目前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但部分支流水质存在波动风险。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绝对安全和地表水水质长期稳定达标,仍需在管网建设与改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

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艰巨复杂,存在反弹风险。我县剩余的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任务(23件)多为“硬骨头”,尤其是涉及基础设施短板(如污水管网改造、排污口整治)和历史遗留问题(如部分废弃矿山、砂石码头整治、矿涌水等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整改,面临资金缺口大、深层矛盾多等困难,按期销号压力巨大。部分“夏季攻势”任务(如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辆)、营运柴油货车(辆)报废任务)仍需加快进度。更需警惕的是,对已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后续长效监管机制不健全,“回头看”发现个别点位如凉水井镇塘坊金龙沥青搅拌站存在“死灰复燃”迹象,暴露出责任压得不实、闭环管理有漏洞的问题。部分单位对持续攻坚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一定的依赖思想和畏难情绪。

4.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排查整治需更精准。今年以来,我县虽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事件,但市局通报的溆浦畜禽养殖事件、舞水河死鱼事件以及我县发生的“7.8”七甲坪镇露天垃圾焚烧、官庄镇海沙坪8.5垃圾处置不规范等舆情事件,深刻警示风险无处不在,如七甲坪7.8舆情事件反映的问题在我们排查隐患问题中没有发现。我县凉水井镇桥溪、筲箕湾镇金华山村、舒溪坪村历史遗留的重金属超标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是潜在的重大风险点。“2.25”清浪乡水上交通事故虽未造成污染,也反映出对突发性环境风险(如船舶事故导致油污或危化品泄漏)的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仍有存在薄弱环节。涉重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危化品贮存、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仍需深化、细化、常态化。

5.生态环境基础能力短板突出,制约治理效能。我县生态环境部门在监测、执法、应急等基础能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监测能力方面:县级监测站人员专业力量薄弱,仪器设备老化更新慢,2022年开始,省厅已三次下文要求我局更换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但因更换设备费用高(约160万元)和站址问题,问题整改滞后。对新污染物、特征污染因子的监测能力欠缺,对水华等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性监测分析能力不足,监测经费保障压力大。执法能力方面:执法队伍力量与繁重任务不匹配,执法车辆、取证设备等装备保障严重不足,应急处突效能有待提升。应急能力方面:应急监测、处置的物资储备和专业化队伍建设不足,跨部门协同应急演练不够充分,难以满足复杂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响应需求。核与辐射监管方面:专业人才匮乏,监管设备配备不到位,基层监管能力薄弱。这些短板直接影响了环境监管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和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三、2026年工作打算

围绕“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线,聚焦美丽沅陵建设,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聚焦清零防反弹,攻坚克难抓整改。 对剩余23件督察问题,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强化督查调度,联合县委督查室等,确保按期高质量销号。重点攻坚第三轮中央督察反馈问题。闭环管理防反弹: 对历年已完成整改问题持续开展“回头看”和效果评估,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杜绝“死灰复燃”。举一反三深排查: 对照各级督察及自查发现问题(如垃圾填埋场、砂石厂、涉重企业),深入开展类似性、关联性、衍生性问题排查整治,主动消除隐患。

2.聚力精准治污,深化污染防治攻坚。蓝天保卫战。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聚焦臭氧协同防控。纵深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落实“三管三必须”,重点解决VOCs治理、扬尘管控、秸秆垃圾焚烧、烟花爆竹禁燃等职责交叉领域问题。加快任务落实。强化扬尘、工业源管控。碧水保卫战: 保障水环境质量100%达标。持续深化“六江一水”治理,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与规范化建设。全力推进“夏季攻势”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加强水源地保护与水质监测预警,保障自动站运行。净土保卫战: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与农村环境整治(“夏季攻势”任务)。严格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及涉重涉水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深化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步伐。生态保护修复:强化“三长”协同,提升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水平。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3.着眼绿色低碳,推动发展方式转型。严把环境准入关,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强化环境要素保障:完善排污权交易与管理,服务企业绿色技改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4.筑牢安全底线,提升现代治理效能。强化监测监管执法, 提升监测能力,尤其自动站运维保障,加强重点企业、风险源监管。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精准性。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深入开展涉重涉水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深化法治与宣教: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实污染强制保险。加强普法宣传和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做好舆情应对。夯实基础支撑: 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业务培训等。完善环境治理体系,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5.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共治共享,实现手段、信息、力量协同,形成沟通有效、协同有力的“大环保格局”。以突出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6.强化“十五五”规划引领。衔接《沅陵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PM2.5、地表水优良比例100%等核心指标。谋划八大重点工程(碧水、蓝天、净土等),建立项目动态清单,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治理,创新“环保+保险”模式。

2026年,我局将以“破釜沉舟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实现质的飞跃,为县域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