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2025年工作总结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1-19 10:24

2025年,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

1.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自2017年以来,我县共接收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285.5件,截至目前有23件未完成整改销号。2024年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正按序时推进整改,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由县生环委办公室牵头,建立滞后任务专项督办台账,加密调度频次,确保所有问题严格按照市级序时进度要求整改到位,全力提升任务完成率和全市排名。

2.“夏季攻势”任务落实。下发《沅陵县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及《“夏季攻势”任务清单》(6大项46小项)。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3.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 制定《沅陵县涉重涉水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方案》,排查12大类风险点,建立问题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完成多家企业危化品管理、尾矿库监测井修复等问题整改。

4.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 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772家养殖场/户开展地毯式排查,共排查出问题养殖场/户100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5.聚焦重点领域,压实部门责任。按照已拟定好印发的《沅陵县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问题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沅陵县生态环境领域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五条硬措施”》,聚焦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涉重涉水生态环境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大气环境污染四个重点方面,从8月12日至11月12日,持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排查整治行动。通过问题排查和整治,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和舆情,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6.精准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有效应对2025年秸秆焚烧纳入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严峻形势,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县域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精准划定工作。上半年,在省市多轮审核指导下,形成了划定初步成果:全县5832平方公里行政区域内,共划定禁烧区耕地42.63万亩(占全县耕地73.46万亩的58.03%),限烧区耕地30.83万亩。禁烧区范围主要覆盖县城建成区外围5公里、杭瑞高速沿线2公里及5条国省干线沿线1公里范围内的耕地,涉及20个乡镇(街道);火场土家族乡全域耕地划为限烧区。此项工作为下半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防范中重度污染天气风险奠定了坚实基础。

7.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确保我县顺利完成“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沅陵县“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要求完成收集,填报工作。

(二)污染防治攻坚纵深推进

1.蓝天保卫战。截至11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12,全省排名第6,全市第3;PM₂.₅浓度18.5微克/立方米,改善率全省第2;优良天数比例98.2%。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淘汰老旧柴油货车86辆,建成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覆盖主要工地;划定秸秆禁烧区42.63万亩(占比58.03%),限烧区30.83万亩,综合利用率达92%。

2.碧水保卫战。国省控断面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率100%,完成了省控断面监测采样,整治入河排污口58个,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15.6公里。

3.净土保卫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开展涉重企业风险排查,制定《沅陵县涉重涉水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方案》,整改尾矿库监测井。

(三)绿色低碳转型与治理能力提升

1.生态保护修复。推动“河长制+林长制”协同治理,完成造林绿化任务,举办“爱鸟周”“六五环境日”等活动,增殖放流鱼类20万尾。

2.基础设施短板补齐。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达60%;清理垃圾(如七甲坪镇桃坪村垃圾焚烧点整治),实现“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

(四)群众满意度与舆情应对

1.稳妥高效处置突发环境问题与舆情。“2.25”清浪乡沅江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后,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及2026年工作计划

 专班,迅速核查涉事垃圾收集船(“怀绿水1号”)状况,确认船体未破损、无油污泄漏。第一时间调阅下游自动监测站数据,并连续4天对事故点上下游及国控断面开展人工水质监测(重点因子包括石油类),结果均达标(石油类未检出)。同步做好内部舆情管控,未发生次生舆情。“7.8”七甲坪镇露天垃圾焚烧事件舆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并迅速赴乡镇指导整治工作,组建专班。协助制订了《沅陵县“‘7.8’七甲坪镇临时露天生活垃圾焚烧点”处置工作方案》,确保处置工作有序开展。并委派第三方检测机构前往现场,对垃圾堆放焚烧点周边地表水等20项指标和土壤进行抽样检测化验,七甲坪镇辖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已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要求进行收集。深刻吸取本次事件的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对本次事件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复盘、分析其他乡镇处置现状,查找工作短板,全面排查同类型、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