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2024年工作总结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1-16 15:50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坚持党建红引领生态绿。
1.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和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始终,发挥领导班子示范表率作用,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生态环保铁军队伍。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五张清单工作机制,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全年开展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纪律教育专题宣讲4场,中心组学习12次,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教育4次。在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机关支部和退休支部班子,顺利完成两个支部换届。
2.发扬斗争精神、主动担当履职。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常态化开展“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调查研究活动,切实解决遗留问题和新发现的问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预见预判,切实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组织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举一反三抓好交办件整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升党的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扛牢主体责任。局党组成员在抓好单位业务的同时,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亲自上手,自觉履行组织实施、管理检查、帮助教育、示范带头的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紧紧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牛鼻子”,召开党员大会4次,对阶段性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活动,增强了党员明纪、守纪、遵纪、知责意识。
3.坚持党建引领、加强能力建设。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引领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带头参加“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党员参与抗灾救灾工作,在五强溪镇“6.22”特大山洪后,派出抢险小分队赴四合头村驰援,发动干部职工捐款捐物,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健全完善督办机制,对党组部署的决策建立办结清单制。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培训,打造环保铁军。
(二)坚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学习。2024年,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组及支部集体学习中,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会,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论述和宣传工作的系列讲话。局党组、党支部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进行集中宣讲,并请党校资深教师来局讲课。2024年,开展意识形态学习研判12次,同时每天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和局党建工作群对党的理论知识进行学习推送,为广大党员学理论、学知识、学经验创造了良好条件。
2.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2024年,党组班子成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道德建设,通过宣讲典型事迹、缅怀革命先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等,一年安排党员干部到荔溪乡开展4次支部活动,推进党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四个意识”,规范干部职工意识行为;通过召开会议、微信群、QQ群、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现身说法等方式,引导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道德、重品行、作表率,传播正能量。
3.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培育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充分利用信访、微信等平台,开展意识形态宣传。结合“5.22”地球日、“6.5”环境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日宣传契机,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广泛动员社会全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先后在省市环保网站、刊物及沅陵融媒等媒体投送环境信息10余篇,及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加环保工作透明度,加强舆论引导;持之以恒推进“环保大讲堂”、“道德模范”、“文明志愿服务”、环境卫生整治、书记上党课等活动,弘扬主旋律,提升正能量,发挥好传承历史、传播文化的社会功能。
(三)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1.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党纪处分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县纪委通报等相关文件,以案释法,适时将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推送至微信工作群供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开展以案明纪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警示片、警示教育课2次。常态化开展“三整顿两提升”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持续深化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做表率活动。全面查找打着环保幌子“一刀切”现象。开展谈心谈话50人次,带队检查作风6次,批评教育7人。
2.谈心谈话全员覆盖。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全年来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分别开展了2次廉政谈话,通过谈话,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3.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开展了重点股室、关键领域的廉政风险点自查,查找涉及环境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局办公室等5个股室,共查找风险点3个,涉及生态环境执法、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等方面,针对摸排出的廉政风险点,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负责,逐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5条,有力防范了廉政风险。
4.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坚持正风肃纪新常态,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定期和随机抽查的办法,对全局干部履行职责、工作纪律、社区共建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进行督查。今年以来,开展作风督查12余次,开展提醒谈话2人。严格落实《关于做好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工作的提示》要求,按季度如实向县纪委报送工作报表。认真开展监督执纪,全年完成4个季度的践行全面从严治党“四种形态”统计表的报送。加强对有升学对象的干部职工开展摸底调查,并进行廉政谈话,签订承诺书。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从行政审批、大队执法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工作的各个方面。
(四)工会活动有声有色。
坚持每星期五下午组织局干部职工在我局责任社区渔池溶巷道开展卫生清扫文明志愿服务活动;3月初,组织开展了庆“三八”妇女节暨工会团建活动;6月,组队参加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工会举办的全市首届“生态环境杯”职工气排球竞赛运动会;8月,对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党纪条例》学习及环保知识竞赛活动;10月,组织岗位大练兵竞赛。通过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丰富了局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提升了干部的凝聚力和工作的积极性。
(五)聚焦主责主业不松懈。
1.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1-12月,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7,较2023年综合指数2.84相比,下降0.17(变好)。其中PM2.5浓度28.9微克/立方米,较2023年PM2.5浓度31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2.1微克/立方米,增速排名全市第8;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7.3%,较2023年95.6%上升1.7个百分点(变好),增速排全市第5。全年超标10天,其中轻度污染9天,重度污染1天。(发生在2月10日春节)。完成市下达我县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任务。各参数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2.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有序推进。紧紧围绕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交办问题,做到严格对标对表、严格完成时限、严格整改标准、严格销号程序。2017年以来,中央和省级共交办我县223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整改215个,其他8个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县信访件10.5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县信访件17件,办结率均达100%;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问题14个,我县涉及全省共性问题10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问题38个,我县有21个,目前,正在按整改方案推进。
3.污染防治工作管控有效。
(1)水污染防治方面。完成3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按要求开展沅水酉水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整治工作,完成年度4个入河排污口的整治销号工作;6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销号任务。面对酉水湘西洲段铊指标浓度异常,严重影响城乡居民安全用水,连续加班加点奋战20昼夜,确保31万居民饮用水源安全,科学应对,有效化解危机。
(2)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沅陵县五强溪黄金冶炼厂废渣项目已成功入库,正待资金下达。完成五强溪黄金冶炼厂地块和银翔矿业地块2个优先监管地制度管控工作。完成了8块“一住两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3)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对我县砖瓦窑等11个行业73家企业应急减排核查工作。在全国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了沅陵福利汽车维修中心等7家企业的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
(4)国家级生态创建工作。2023年我县已成功创建了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4年完成了年度评估工作。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了荔溪乡高家村、凉水井镇张家坪村、沅陵镇沙金滩村、槐子坪村,盘古乡三洲村、大合坪乡黄狮垭村6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
4.优化行政审批服务。2024年,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23个,其中市级审批5个(报告书4个,报告表1个),县级审批18个(报告表),总投资额475812.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88.86万元,指导企业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40个;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3个;完成33家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质量审核工作,其中重点管理19家、简化管理14家;完成排污许可变更3家。
5.提升执法效能。坚决做到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先后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专项执法、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整治、固废治理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特别是针对中央、省委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常态化执法检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检查企业52家次,办理各类案件6件,罚款12余万元。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和核查办理,健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及其他相关部门衔接沟通协调机制,全年办结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件。
6.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举办世界环境日活动,6月5日,我局联合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五强溪湿地公园、县借保局、县融媒中心、溪子口小学、县生态环境志愿者协会、企业代表,在沅陵县龙舟广场开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增殖放流本地鱼苗10万尾。深入开展“8.15”生态日宣传报道,在湖南日报新媒体、怀化环保、沅陵融媒、等主流媒体发表工作信息报道共10余篇。开展小手牵大手剪纸活动,宣传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开展绿色消费,培育生态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