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2022年工作总结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12-29 15:52

2022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重要之年,沅陵生态环境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奋力推进“五新四城”建设,大力实施“建设四个区、打造次中心、挺进三十强”发展目标,以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现将2022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3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总结如下:

一、2022年全县环境状况

2022年,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环境风险总体可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据水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我县7个常规地表水断面(国控断面3个、省控断面4个)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类别均能达到Ⅱ类水质,个别指标与上年相比有所提高。沅水过境沅陵水质改善明显,入境断面的青木岭与沅水出境断面的观音寺监测数据比对,水质未出现下降,部分监测指标出境断面继续好于入境断面。

(二)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沅陵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79,排全市第7。其中PM2.5浓度27微克/立方米,排全市第5;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6.2%,排全市第5。全年超标14天,其中轻度污染13天,中度污染1天。列全省第21。

(三)其他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

1.重点污染源环境排放达到功能性检测指标。辰州矿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纳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范围内的重点企业,功能环境指标达标率均为100%。五强溪特种纸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一般污染企业未出现外排污染物超标的现象。

2.农村环境质量整体良好。完成了包括3个重金属水质断面、1个县级重点监控村、3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1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个重点土壤风险企业的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我县农村环境质量整体良好,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安全可控。

3.城区环境噪声排放持续下降。完成了2022年沅陵县城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包括区域环境噪声及交通噪声监测,相关数据较上年均有所好转,城区整体声环境水平处于“较好”状况。

二、2022年环境保护目标工作完成情况

过去的一年,沅陵分局认真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利剑行动”“洞庭清波”专项环境整治,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全力维护县域生态环境安全。

(一)提升环保“放管服”水平,积极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以“三线一单”环境准入正负面清单为核心,按照县里制定的“招商引资联动机制”,主动与发改、商务、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建设项目前期信息,将环评审批服务前移至项目可研或选址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环保审批政策咨询服务,避免建设单位“走弯路”,确保项目尽快落地。今年对工业园中建奇配装配式机电生产基地项目、工业园拟招商的锂电池负极材料制造项目、沅陵港项目、沅陵县和兴种养合作社年出栏1万头牲猪项目、县城屠宰场搬迁项目、人民医院南院项目等重点项目给予了选址及环保审批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优化程序、提升效能。为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今年年初重新修订了本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减材料、减时间、减程序”,实行建设单位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环评审批所需资料,我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在平台上受理,行政审批服务股后台工作人员走内部审批流程,全面推行“无纸化不见面”网上审批,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一站式”办结;并将环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6个工作日进一步缩减至10个工作日(法定30个工作日),即环评文件公示5个工作日、拟作出的审批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其他所有审核环节均同步在公示期内完成。依法审批、从严把关。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相关规定严格环境准入,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五个不批”,不降低标准,严守底线,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1.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我县城区内4处黑臭水体均完成了整治,制定后期管理方案,加强常态化管理,确保不反弹。二是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全县医疗卫生行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完成了4家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并销号;二是县城城区内4处黑臭水体均完成了整治,制定后期管理方案,加强常态化管理,确保不反弹。三是完成了56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并销号;四是完成了1家规模化水产养殖户达标治理工作;五是完成了县级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的年度工作任务。六是完成我县56个“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七是实施了提升生活污水行动,对现有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和城区溢流口改造,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3公里、包括凤凰景城段、金风湾段、大王庙段、龙兴讲寺段、雄鹰建材市场段等。

2.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我县4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已完成;经过排查我县农村无黑臭水体。二是完成了我县15座农村20吨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工作。三是完成了入河河流疏浚及生态护坡(一期工程)的验收工作。四是全年对15座农村20吨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2次排查,均运行正常。按要求对沅陵县鱼翔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养殖废水排放进行了2次监督检查。五是积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实施,全县9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34%。六是强化农膜回收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22年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总量24.56 万吨,其中秸秆肥料化利用量 23.3万吨,秸秆饲料化利用量1.06万吨,秸秆燃料化利用量0.18万吨,秸秆基料化利用量 0.02 万吨,综合利用率达 97.9%。七是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2022年,我县按要求将4家在产的涉大气、水重点排放单位列入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了重金属排放监管工作方案;完成了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方案中的首批排查任务。八是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我县有2家企业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目前已完成1家,另外1家因公司账号冻结、长期停产正在推进中,将根据详查结果推进风险管控工作。

3.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城区在建工地 14 家,完成“6个100%”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按规定开展落实情况监督抽查,全年共计开展检查9次,参与检查 40 余人次,下达《整改通知》6份,均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秸秆禁烧工作。颁布了《关于做好秋收时期秸秆综合利用和指导禁烧工作的通知》(沅农字﹝2022﹞61号),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禁”原则,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加强与生态环境、公安、综合执法、林业等部门联动,形成强力震慑。

4.持续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2022年建成了辰州矿业4号尾矿库重金属废水处理站,已完成了验收工作。二是根据省市工作安排,我县持续开展了涉铊、涉镉等重点行业专项排查整治,其中1家涉铊企业建成并运行了除铊设施,建立了相关管控措施;开展了“涉镉”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了整治效果。三是完成了辰州矿业矿区锑污染排查工作。四是对废弃的黄金采选矿山的矿涌水进行了采样监测,完成了历史关闭矿山(沅陵县煤矿)的矿涌水排查和历史遗留废渣的调查采样工作。五是完成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目标。

5.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2022年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共涉及7个方面75项整改任务,其中突出生态问题年度整改任务6项(含全省共性问题5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3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4项、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整治56项、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排查整治4项、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1项,目前已全部销号。

(三)完成省市考核指标

 2022年省市对沅陵县绩效考核涉及环保指标均已完成。固定污染源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固定污染源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强度考核、PM2.5、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均达到考核标准,进入同方阵前三。县域内地表水均达到Ⅱ类水标准,无劣Ⅴ类水体,全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生态环境满意度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4个村整治任务通过省市验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还获批省政府“真抓实干”奖励。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贯彻生态文明理念还有待继续深入。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越来越热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把生态立县作为长期坚持战略目标。生态环保工作大格局逐步形成,但是大格局的氛围不浓,个别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面对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态度欠积极、工作欠主动、方法简单,对群众反映的环境诉求处理还有未尽满意的地方。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由于县级财力不足,对一些流域性、区域性的环境治理有心无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也迟迟未能上马。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现状与工作要求相差还有很大距离,我县目前除沅陵镇、官庄镇、筲箕湾镇、五强溪镇、明溪口镇、麻溪铺镇、凉水井镇、七甲坪镇外,其他乡镇无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及配套收集管网,生活污水基本处于直排状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运行状况也不理想,有的还一直未投入运行。同时,由于沅陵县地域面积大,各乡镇集镇建成区统一收集生活垃圾填埋工作覆盖面小,无法按正规程序处理垃圾,乡镇溪沟、空旷平场、树枝上甚至田间地头随处可见成堆的白色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处置能力也明显不足,全县餐厨垃圾收集处置覆盖面小,乡镇小早餐店、小餐馆餐厨垃圾随意堆放,餐厨废水肆意横流。

(三)环境执法合力不足。一是对环保“三个必须”的原则没有足够的认识,政治站位不高。主要体现在完成上级交办、群众投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面,单位之间仍有推诿扯皮、互相推脱的现象存在,单位之间的配合协调不到位,导致有些问题整改迟迟得不到落实。二是环保大格局尚未真正形成。一些单位和部门总是认为“环保问题就是环保局的事”,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三、2023年工作思路

沅陵县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美丽湖南建设为统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强短板、补弱项,抓攻坚。抓好四项重点任务(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开展四个专项行动(春雨行动、夏季攻势、利剑行动、百日攻坚行动),打好八大标志性战役(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保护修复、洞庭湖总磷、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持续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和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市委污染防治专项巡查交办件的整治整改。2023年,沅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坚持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求,坚持抓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整改,坚持抓好抓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通过全面梳理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短板,切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战略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持续抓紧抓实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城区大气环境整治,加强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和餐馆油烟排放管控,切实做好汽车尾气达标排放监控,实施好环卫车不间断洒水除尘制度,确保城区空气优良率95%以上。持续开展“一江一水”生态环境修复,扎实做好网箱上岸、禁捕退捕工作的成效巩固。持续抓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持续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重点抓好污染地块的环境修复,逐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持续开展城区和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积极争取向上争取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城乡垃圾综合利用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的环境问题,重点解决县城生活污水问题,争取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早日落地。持续关注“一江”、“一水”生态修复后期经济社会发展,依据《长江保护法》,做好我县水资源的利用和发展,重点关注网箱上岸、退捕禁捕后五强溪库区移民的生活生产,通过发展休闲垂钓、岸上生态流水养殖和稻田养殖来推进生态种养和乡村游,确保人民群众转型不减收。

(三)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认真落实“环保三管三必须”及环境保护的属地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县生环委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督导相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大环保格局。二是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力度。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深入宣传新常态下环保工作的新变化,进一步筑牢干部和群众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三是加强环保政绩考核,夯实环境保护综合考核体系。通过进一步强化环保绩效考核,完善考核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的“一岗双责”目标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投入。一是用好用足中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进一步加强对借母溪国家自然保护区、五强溪国家级湿地公园、沅陵国家森林公园等“国字号”生态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抓好抓实“一江”“一水”生态修复。二是用好用足国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切实加强城区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重点抓好抓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改厕工作。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大力倡导生态农业模式,进一步降低农业用肥、用药强度,打好净土保卫战。三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加大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沅陵县作为湖南省地理版图第一大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长江重要支流沅江穿境而过,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生态优势明显,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争取中央、省对沅陵县生态环保投入的力度。

(五)加大环境执法,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一是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持续开展各类环境执法,尤其加大对危险废物、涉重金属的监管力度。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企业在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废弃尾矿库监管。二是强化环境违法行为查处。重拳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逃避监管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积极作为,及时办理各类污染纠纷和投诉,确保环保投诉舆情不上线、不上交,积极为我县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创造安全、可控、绿色的高质量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