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2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1-04 11:29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三高四新”战略,以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加快实现“建设四个区、打造次中心、挺进三十强”的生态文明示范区目标。现将2021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

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2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1年全县环境状况

2021年,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环境风险总体可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据监测结果,我县7个常规地表水断面(国控、省控考核)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类别均能达到Ⅱ类水质,个别指标与上年相比有所提高。沅水过境沅陵水质改善明显,入境断面的青木岭与沅水出境断面的观音寺监测数据比对,水质未出现下降,部分监测指标出境断面继续好于入境断面。

(二)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1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全部采用自动监测数据,点位布设于生态环境分局,监测项目为PM10PM2.5、臭氧、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及二氧化氮6项指标。据监测数据显示,截至11月,我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29天,优良率98.2%;污染天数6天,其中轻度污染4天,中度及重度污染(年初一)各1天。PM2.5平均浓度24 ug/m3,PM10平均浓度37 u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三)其他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

1.重点污染源环境排放达到功能性检测指标。辰州矿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纳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范围内的重点企业,功能环境指标达标率均为100%。五强溪特种纸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一般污染企业未出现外排污染物超标的现象。

2.农村环境质量整体良好。2021年,按要求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对包括3个生态考核县农村村庄的土壤、饮用水、环境空气,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农村重点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开展监测等。监测数据显示,我县农村环境质量整体良好,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安全可控。

3.城区环境噪声排放持续下降。按要求对县城建成区进行了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及交通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2021年我县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均值达到了相关标准要求,较去年持续下降。

二、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工作完成情况

2021 年是沅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又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重要之年,配合了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第二轮督察,全面完成中央、省、市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一) 守护一方好山水,做好生态环保的“放管服”。

一是严把环保行政审批关。20211-11月有,本局审批了9个建设项目,所有审批项目均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按审批程序限时办结,无降低环评等级、越权违规审批项目,按要求在本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二是加强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的管理。20211-11月完成了14个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项目的资料审核,并主动提供网上备案咨询服务。按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完成了自2019年以来网上备案的64个登记表项目合法合规性专项自查工作。三是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我县有17家省级参评企事业单位,省厅已发布参评结果;有19家市级参评企事业单位,目前正在公示,由市局发布最终评定结果。

   (二)污染防治工作成绩显著

1.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完成了全县乡镇级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27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新建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安装了标识标牌和防护隔离网,共投入600多万元,并完成了全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二是完成了重点地区铅锌矿山的地下水点位核查和采样工作。三是完成了涉铊企业的污染整治工作,根据要求,对全县7家企业原辅材料、废渣、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并完成了沅陵山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涉铊整治工作,新建了涉铊废水处理设施。四是完成了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构筑物清查工作。五是完成了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2.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完成了6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的自行监测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完成了粮食安全的考核工作,共完成了59个点位的涉镉排查,包括企业、尾矿库以及地块。三是2家企业正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工作。

3.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完成了2家企业的工业窑炉治理工作,沅陵山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申报销号,官庄镇利铖环保炭厂正在进行大气污染物采样监测,预计年底前销号。二是正在推进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及编码上牌工作。三是完成了沅陵山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四是完成了怀化市巩固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的相关工作。

4.固体废物管理方面:一是完成了全县7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和处置的网上申报工作。二是督促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二次砷碱渣整改年度任务,确保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5.农村环境治理方面:一是加强畜禽养殖新建项目现场监管。201911日以来在我分局环评备案的畜禽养殖15家建设项目完成了环评合法合规检查。与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对我县51家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及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和工程验收。完成对我县6家畜禽养殖新建项目的现场踏勘,与农业、林业、国土等部门提出对畜禽养殖项目的选址意见和汇审意见。二是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先后8次到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县旅投公司完成对借母溪游客中心的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的建设,处理设施已投入运行;对馨韵庄园的废水处理和排放加强了监管;并对华南督查组提交的4个违规建设点位进行了现场跟踪检查,确保销号后4个点位自然植被恢复良好;同时还对保护区进行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排查。三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通过验收。完成我县3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整治和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并顺利通过市局验收。

一、6.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方面:一是很好地配合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湖南开展生态环保督察,向沅陵交办8件信访件,截至目前,都已完成整改销号。二是成了4个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并完成了5个乡镇级饮水工程的7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按上级要求,对全县范围17家全口径和8家非全口径涉重金属企业进行了严格的摸排和治理,截至年底已基本完成摸排和治理工作。对全县17座重点尾矿库和3座钒渣库,按治理“方案”要求,全面完成了污染治理防治工作。按省厅重金属排查治理帮扶要求,对聚鑫源矿业、银翔矿业、华隆矿业、同发矿业、永鸿矿业5家常年未生产的企业,进行了高标准的现场管控和污染防治。

(三)完成省市考核指标

2021年省市对沅陵县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考核指标共有9项。12月初,沅陵县荣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完成该项工作考核任务。完成了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较好完成了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怀化市沅陵环境监测站能力验收。截至目前,固定污染源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固定污染源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强度考核合格,PM2.5、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均达到考核标准,有望进入同梯队前三,县域内地表水均达到Ⅱ类水标准,无劣Ⅴ类水体,全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生态环境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还有待继续深入。十九大以来,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生态环保工作大格局逐步形成,但是大格局的氛围不浓,个别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面对较复杂的环保整改工作态度欠积极、工作欠主动。“三个必须”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群众和个别领导思想还有轻环保重发展想法。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由于县级财力不足,对一些流域性、区域性的环境治理有心无力,我县目前除沅陵镇、官庄镇、筲箕湾镇外,其他乡镇无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及配套收集管网,生活污水基本处于直排状态。同时,由于沅陵县地域面积大,各乡镇集镇建成区统一收集生活垃圾填埋工作覆盖面小,无法按正规程序处理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处置能力也明显不足,全县餐厨垃圾收集处置覆盖面小。

(三)农村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局部地区农业生产中化肥使用量过大、农药施用强度过高,导致土壤板结、水源污染等问题;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低,个别畜禽养殖场粪污因无处置能力属于直排状态,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解决还需下大力气。

(四)环境执法合力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执法不断出现许多新问题、新情况,而现阶段环境执法职责、权限划分界限欠刚性,大多为原则性规定,缺少实际性操作,还有一些法律互为交叉,从而使环境执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2022年工作思路

沅陵县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助推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定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还清历史欠账、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着力实现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环境风险进一步降低、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具体举措为:

(一)持续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和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市委污染防治专项巡查交办件的整治整改。2022年,沅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坚持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求,坚持抓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整改,坚持抓好抓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通过全面梳理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短板,切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战略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持续抓紧抓实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城区大气环境整治,严查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和餐馆油烟排放,切实做好汽车尾气达标排放监控,实施好环卫车不间断洒水除尘制度,确保城区空气优良率95%以上。持续开展“一江一水”生态环境修复,扎实做好网箱上岸、禁捕退捕工作的成效巩固。持续抓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持续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重点抓好污染地块的环境修复,逐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持续开展城区和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积极争取向上争取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城乡垃圾综合利用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的环境问题,重点解决县城生活污水问题,争取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早日落地。持续关注“一江”、“一水”生态修复后期经济社会发展,依据《长江保护法》,做好我县水资源的利用和发展,重点关注网箱上岸、退捕禁捕后五强溪库区移民的生活生产,通过发展休闲垂钓、岸上生态流水养殖和稻田养殖来推进生态种养和乡村游,确保人民群众转型不减收。

(三)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认真落实环保三管三必须”及环境保护的属地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县生环委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相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大环保格局。二是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力度。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深入宣传新常态下环保工作的新变化,进一步筑牢干部和群众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三是加强环保政绩考核,夯实环境保护综合考核体系。通过进一步强化环保绩效考核,完善考核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的“一岗双责”目标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投入。一是用好用足中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进一步加强对借母溪国家自然保护区、五强溪国家级湿地公园、沅陵国家森林公园等“国字号”生态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抓好抓实长江重要支流沅水生态修复,积极推进五强溪良好湖泊生态环境治理。二是用好用足国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切实加强城区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重点抓好抓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改厕工作,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大力倡导生态农业模式,进一步降低农业用肥、用药强度,打好净土保卫战。三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加大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沅陵县作为湖南省地理版图第一大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长江重要支流沅江穿境而过,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生态优势明显,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争取中央、省对沅陵县生态环保投入的力度。

(五)加大环境执法,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一是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持续开展各类环境执法,尤其加大对危险废物、涉重金属的监管力度。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企业在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废弃尾矿库监管。二是强化环境违法行为查处。重拳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逃避监管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积极作为,及时办理各类污染纠纷和投诉,确保环保投诉舆情不上线、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