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5-12 10:30


反馈问题

露天焚烧屡禁不止。城管部门对垃圾露天焚烧监管依然存在不足,2023年怀化市日常巡查发现垃圾露天焚烧90处。农业农村部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督导不力,2023年10月10日-24日怀化市共被铁塔视频监控火点3614个,全省最多,除辰溪县、溆浦县外,其它县市区均未配套秸秆禁烧保障资金。

整改目标

加强禁止露天焚烧宣传、巡查,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严格管控垃圾、秸秆露天焚烧,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安排县级配套秸秆禁烧保障资金。

整改措施

1.加强露天禁烧宣传。加大禁止垃圾、秸秆露天焚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禁烧法治意识。2.加大露天垃圾监管。取消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开展大扫除,清理城市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3.常态化开展露天禁烧巡查。加大巡查力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常态化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依法处置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行为。4.加强秸秆露天禁烧监管机制建设。科学划定禁烧区、限烧区,做好秸秆有序焚烧工作,全面落实露天秸秆禁烧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监管机制。5.强化资金保障。落实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经费,为秸秆露天禁烧管控提供必要保障。

整改完成情况

1.营造宣传氛围。采用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利用赶村村通广播等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共发放秸秆禁烧宣传资料8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40余幅,出动人员100余人,做到了宣传工作全覆盖。

2.强化督查巡查。为确保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全面落实,我县大力加强巡查力度,要求乡镇在水稻和油菜收割盛期每日安派专人对农作物秸秆禁烧进行巡查,国省道、乡村公路主干道沿线坚持做到每日巡查2次以上。截至2024年12月底,组织秸秆禁烧巡查点位150多个,出动人员260余人次,出动车次60余次,巡查发现20多起焚烧秸秆、杂草行为,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对焚烧人员进行教育和宣传。

3.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一是出台了《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沅陵县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沅政通〔2025〕2号),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二是制定了《沅陵县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方案》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履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秸秆禁烧监管全覆盖,严格落实乡村干部包农户、农户包田块的禁烧工作制度,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

4.落实经费保障。每年安排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验收销号意见

同意销号验收

拟何时销号

2025年5月12日

意见反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4224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