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7-08 11:01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与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结合起来,细致排查环境保护领域违法案件线索,主动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既要强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存在土壤,又要高效打击震慑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系统铁军作用,想实招、出重拳、下狠手,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提供坚实的环境保护保障。
2.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使环境保护领域黑恶势力得到根本遏制,使涉黑涉恶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使环境保护领域管理得到全面加强;使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运行长效机制更加完善,使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彻底铲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工作重点
根据《沅陵县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沅政办函〔2020〕11号)要求,结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和行业特点,重点围绕以下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重点查处在环境保护建设领域强揽、垄断工程、恶意竞标或聚众造势、威胁恐吓、尾随滋扰、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二)重点查处涉及企业废水及废气治理、固废(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环境污染整治等工作中的黑恶势力。
(三)重点查处工业集中区企业偷排、暗排有毒有害污染物质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四)重点查处以环境污染为由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要道。干扰、阻挠、抗拒和妨碍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从中牟利,严重影响正常办公、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五)重点查处为“散乱污”等严重落后生产企业或环境违法企业提供“保护伞”的黑恶势力。
(六)重点查处其它参与侵占和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8个月,从2020年5月份开始,2020年12月结束,主要分为三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12日至5月18日)。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依据《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制定本方案,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此项活动扎实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至8月底)。在全县环境保护监管范围内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破坏生态环境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和查处。配合公安机关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彻底铲除环境保护领域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好的做法和经验。与有关部门协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取得专项整治行动的压倒性胜利。
四、工作措施
(一)注重宣传发动。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统一思想,细化措施,深入开展宣传工作。采取设立举报平台、设置宣传专栏、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心和成效,深入了解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和相关企业意见建议。
(二)加大摸排力度。按照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群众投诉举报、环境案件查处、重大环境事件和区域环境突出问题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排查力度,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系统性、拉网式摸排梳理,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打牢推进专项治理的基础。
(三)提升整治强度。针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采取边扫边治边建的方法,彻底改变生态环境领域的行业乱象。要将本系统、本行业发现的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线索移交、通报整改制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及时跟踪督办。边治边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四)确保管控效果。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区域、企业等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逐一纳入视线,强化管控措施,坚决防止脱管漏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漏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后续监管措施有序跟进。
五、落实信息报送
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要将整治活动进展情况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报送的重要内容。每月25日10时前报送本月《沅陵县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对专项活动中的一些重大行动、主要成果和典型经验,要及时进行报送,并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
2020年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