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卫生健康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6-10-16 15:26

沅陵县卫生健康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检查对象或抽查对象(含范围、数量或比例) 检查内容(项目)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检查事项类型 年度检查频次 承办机构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备注
1 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备案和校验的行政检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22)》;《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10 1.设置审批形式审查及现场核定;
2.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和依法执业状况审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护理质量管理情况、医院感染管理和安全生产情况;
3.医疗机构名称、法人、执业地点变更及诊疗科目准入审查等。
3月至
11月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一般检查事项 1 沅陵县卫生健康局 否

2 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合规性、机构人员执业资质、麻精药品管理、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等)的行政检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10 1.机构资质;
2.医疗卫生人员资质;
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4.药品医疗器械临床使用;
5.中医药服务;
6.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3月至
11月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一般检查事项 1 沅陵县卫生健康局 否

3 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性病防治、医院感染管理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10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5.医疗废物处置;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7.性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8.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9.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10.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11.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 3月至
11月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一般检查事项 1 沅陵县卫生健康局 否

4 对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活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10 1.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等情况监督检查;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监督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设施设备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5.放射卫生安全与质量控制情况监督检查;
6.放射事件调查处理和报告情况监督检查;
7.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3月至
11月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一般检查事项 1 沅陵县卫生健康局 否

5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全县公共场所%10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相关情况 3月至
11月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一般检查事项 1 沅陵县卫生健康局 否

填写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原则上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列为非现场检查的事项,在“备注”栏注明“无扰检查”。
4.“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抽查对象具体范围、数量或者比例,并在“备注”栏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5.“检查事项类型”填写“重点检查事项”或者“一般检查事项”。
6.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 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在“湖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涉企行政检查”专栏公示。
7.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或者以附件形式补充明确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