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实施方案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3-13 15:44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强化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沅陵旅游良好形象,按照省市文明办和省市旅游局的要求,县文明办和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加强公民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采取多种渠道、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活动,形成广覆盖、立体式的宣传架构和舆论导向,大力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增强全县公民文明旅游意识,提升游客文明旅游程度。
二、活动内容
(一)县文明办和县旅游外事侨务局联合在中国沅陵第二届山水运动节和9.27世界旅游日共同举办“文明与旅游同行”大型集中宣传主题活动,举行《文明旅游承诺》»宣誓、背诵《文明旅游公约》、为“文明旅游监督岗”授旗和“文明旅游进社区”等专项活动。全县相关部门单位和旅游企业要紧密配合、积极主动参与。
(二)县旅游外事侨务局要组织旅行社、星级饭店、等级旅游区、星级乡村旅游点、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在经营服务场所常年设置文明旅游宣传标语,免费向游客派发文明旅游宣传资料,强化游客文明旅游意识。组织开展以文明旅游为主题的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导游、领队等一线旅游从业人员文明旅游的责任意识,形成“先知、会管、常提醒”的工作方式,及时提醒和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旅游企业应在相关区域张贴或摆放《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其中星级饭店应在客房服务指南里摆放,旅行社应在接待部摆放或张贴,旅游景区应在游客中心、售票处等处张贴,星级乡村旅游点也应在客人必经的地方张贴。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还应在人流较多的地方设置相应的文明旅游提示语。
(三)交通、住建、城管部门协调旅游车船公司和车站、客运码头、公交、社区等公共场所播放文明旅游广告、悬挂文明旅游标语,设立“文明旅游监督岗”,开展文明旅游劝导等活动,规范民众旅游行为。
(四)广电、出版、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固定播放或刊发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宣讲文明旅游知识。在旅游旺季和“黄金周”期间开通“文明旅游即时播报”,褒扬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旅游的浓厚舆论氛围和践行文明旅游的强大示范效应。网络媒体开设文明旅游宣传视频窗,发动网友随时抓拍不文明旅游行为上传曝光,促进公民养成文明旅游的行为习惯。
(五)组织开展旅游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开展争当文明导游、文明旅游形象大使,创建文明旅行社、文明旅游饭店、文明旅游区、文明旅游接待服务岗等活动,及时发现典型,树立标杆,形成示范,在全行业树立一批可信、可敬、可学的典型。
(六)教育部门和共青团在大、中、小学校和基层团组织开展“文明旅游,从我做起”、“文明与旅游同行”等主题活动。
三、职责分工
(一)旅游部门配合文明办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组织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开展旅游行业文明创建工作。
(二)广电、出版、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旅游宣传,营造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文化部门负责组织演艺、娱乐行业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为广大游客提供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演出节目和娱乐活动,组织开展“文明旅游,爱护文物”的宣传引导工作。
(四)教育部门负责在大、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做好在校学生的文明旅游教育引导工作。
(五)宗教部门负责组织宗教场所开展文明燃香、祈福的宣传引导。
(六)交通、住建和城管部门负责协调汽车站、客运码头、公交、出租车、城市公园等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
(七)城市街道、社区和各类旅游区(点)负责做好辖区内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对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认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进行任务分解,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分别报县文明办和县旅游外事侨务局。
(二)广泛发动,形成合力。各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要把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共同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形成文明旅游宣传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指导,务求实效。县文明办和旅游外事侨务局要加强对旅游企业、新闻媒体、学校、社区等单位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指导,要从文明旅游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突出问题抓起,有效推进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全面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
(四)督查检查,通报情况。县文明办和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将联合组织对全县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工作开展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考核奖励,对工作滞后、任务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由县文明办牵头定期召开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协调会,促进全县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情况将列为绩效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上报相关工作信息。沅陵政府网和新闻网要开设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专栏,及时报道全县文明旅游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