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处置方案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2-03 15:48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及时、公正、有效地处理旅游市场举报投诉,规范处置流程,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优化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沅陵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处置发生在沅陵县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包括但不限于对旅行社、景区景点、旅游饭店、旅游交通、导游及其他旅游从业人员的投诉举报。
(三)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举报投诉,确保处置过程合法合规。
2.公正公平:秉持公正公平原则,客观调查事实,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3.高效便民: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快速响应处理举报投诉,为投诉举报人提供便利。
4.及时反馈: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进度和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架构及职责
(一)成立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由沅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
1.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办公室:负责举报投诉信息的接收、登记、流转,跟踪处置进度,及时反馈结果。
2.行业管理科室:依据职责,对涉及旅行社、旅游饭店、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3.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投诉涉及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处罚。
4.其他相关科室:按职责协助做好举报投诉处置工作。
三、举报投诉受理
(一)受理渠道
1.电话投诉:设立专门旅游投诉举报电话[具体号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接听记录投诉信息。
2.网络投诉:在县政府官网、县文旅局官网、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开通投诉举报专栏,接收在线投诉举报。
3.现场投诉:在县文旅局、各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设立现场投诉点,接待当面投诉。
4.上级交办及其他部门转办:对上级部门交办、其他部门转办的旅游举报投诉及时登记受理。
(二)受理内容
1.旅游企业经营违规:如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合理低价游、擅自变更行程等;旅游饭店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等;景区景点擅自提高门票价格、安全设施不完善等。
2.从业人员违规:导游擅自增加购物点、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甩团等;旅游从业人员索要小费等。
3.旅游合同纠纷:合同条款不明确、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等引发的纠纷。
(三)受理登记
1.接到举报投诉后,受理人员详细记录投诉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被投诉对象信息、投诉事由、诉求等内容。
2.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无法当场答复的,告知投诉举报人已受理,承诺处理期限。
四、举报投诉处置
(一)分类处置
1.一般投诉: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投诉,由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相关科室直接处理,处理期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2.复杂投诉:涉及多方主体、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投诉,由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科室、执法大队联合调查处理,处理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经领导小组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
3.举报案件: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立案查处,按执法程序规定期限办结。
(二)调查核实
1.制定方案:针对投诉举报内容,成立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人员、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2.调查取证:通过询问当事人、证人,查阅文件资料,现场勘查,收集视听资料等方式全面调查取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听取陈述申辩:充分听取被投诉举报方陈述和申辩,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
(三)调解处理
1.组织调解:对于旅游合同纠纷、服务质量等投诉,在查明事实基础上,遵循自愿、合法原则组织双方调解。
2.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一致的,制作《旅游投诉调解书》,由双方签字确认。
3.调解不成:调解不成的,终止调解,出具《旅游投诉终止调解书》,告知投诉举报人可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四)行政处罚
1.立案查处: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立案,按照《行政处罚法》《旅游法》等规定进行处罚。
2.处罚执行:监督被处罚对象履行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反馈与归档
(一)结果反馈
1.及时反馈: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通过电话、短信、书面等方式反馈投诉举报人。
2.征求意见:同时征求投诉举报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对不满意的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
(二)资料归档
1.整理资料:将投诉举报记录、调查笔录、证据材料、处理文书等资料整理归档。
2.规范管理: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存,方便查阅和统计分析。
六、监督与考核
(一)内部监督
1.定期检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举报投诉处置情况,对不按规定处理的责令整改。
2.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导致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社会监督
1.畅通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公开举报投诉处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具体号码],接受对处置工作的监督投诉。
2.及时处理:对社会监督反馈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反馈处理结果。
(三)考核评价
1.纳入考核:将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处置工作纳入对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及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内容。
2.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七、培训与宣传
(一)业务培训
1.定期培训: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处置能力。
2.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调查取证、调解处理、应急处置等能力。
(二)宣传引导
1.发布指南: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旅游消费提示和投诉举报指南,提高游客依法维权意识。
2.宣传成果:宣传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处置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旅游市场氛围。
沅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