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沅陵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1-20 10:06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对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县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一是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财政运行总体符合预期。二是民生支出优先保障,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措施得力,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三是强化审计整改落实,监督服务效能更加凸显。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度总决算报表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72,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42,8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2,440万元、上年结余13,85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3,05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3.9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55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91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312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2,3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13,16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0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171万元、上年结余713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5,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5,43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4,300万元,年终结余23,2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148万元、支出7061万元,年终结余8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88,733万元、支出78,74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998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3,298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还不够科学、完整、到位。

1.预算安排超出实际水平。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债务对应项目收入分别短收33,390万元、6000万元,无法完成调出资金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准确。如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100万元编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数,预算和决算口径不对应。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善。如预算编列利润上缴、资本注入各7000万元,没有到具体行业、企业,没有确定收益收取比例,缴款企业不是一级预算企业。

4.年初部分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代编预算下达迟缓。如财政以虚拟单位代编预算229,612万元,占全县部门预算支出汇总数的35.7%。其中,下达到各预算单位及项目时间超过6月30日达35,724万元,占年初代编数的15.56%。

5.以前年度未拨专项资金未及时统筹。如截至2024年末,省市上级专项结转超过两年未拨付的达207,187万元,本级指标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3587万元,未及时统筹使用。

(二)预算执行不规范进度缓慢,预算约束不够强。

1.多拨财政奖补资金15万元。如因政策信息不共享,主管部门审签不到位,未发现两家企业分别多申报6万元、9万元,多拨付15万元。

2.部分本级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执行率低。如本级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执行率低于50%,2023年达55个单位85个项目7552.79万元、2024年达56个单位108个项目4561.43万元。其中财政冻结指标未执行16个。

3.部分专项转移支付下达、拨付不及时。如截至2025年3月末,省分配到我县4个项目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408万元,其中2个项目200万元未下达,资金整体使用率50.98%。         

4.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未有效统筹使用。如旅游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彩票公益金等年末结余超过当年各项基金收入20%部分达4736万元,未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5.未按规定用途动支预备费。如预备费支出中安排各单位工作经费3033万元(含2023年签批工作经费870万元)。

6.财政暂付款余额大。如总会计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85,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13.85%,超过省规定的5%。

(三)财政综合管理存在不足。

1.个别月份库款保障水平超出合理区间。如全年有4个月库款保障水平在0.3—0.8的合理区间之外,其中,3月最高为3.63,7月最低为0.2。

2.本级产业引导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预算安排和政策导向方面的制度改革存在不足。如三年来,支付各类无明确政策指定方向(其他用途)的扶持资金达6882万元,占29.8%。二是验收审核流于形式,资金管理不到位。如县林业局油茶办验收流于形式,未在验收、申报资金时,发现其中存在篡改申报资料、交替申报等行为。三是未开展本级重大政策执行绩效评价。如2022年以来,未开展过政策执行绩效再评价。审计指出问题后,财政部门已列入2025年度评价工作方案。

3.补助食堂临聘人员工资滞后,学校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因财政补贴学校食堂临聘人员工资到位较晚,2024年,学校先用生活费垫付1至5月临聘人员工资,后于期末或年末用财政补贴资金退付学生生活费。对学校食堂运行和生活费规范管理影响很大。

(四)决算草案个别事项不准确,平衡有压力。

1.土地出让收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258万元,实际3150万元从其他科目调入,100万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大。如随着土地出让收入等基金收入减少,当年及滚存专项债券、债务还本支出压力积聚,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13,205万元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专项债券管理不规范。

1.专项债券滞留县财政。如截至2024年末, 2024年当年发行专项债券滞留国库3.71亿元。

2.专项债券项目未开工、未形成实物工作量,增加利息负担。如截至2025年3月末预计产生利息1382.67万元,其中,第二人民医院项目上年度报告同类问题未整改,预计产生利息750.7万元。

3.专项债券项目进度缓慢。如城南移民培训中心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按计划应于2023年7月、2024年9月完工,至今均未完工。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欠完整。如未将太常联片开发一期项目征收款、沅陵镇馒头嘴以工代赈项目工程款、中央预算内及新增国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12万元编入部门预算。

2.预算收支管理不够严格。一是加班餐管理不规范。如存在加班事由不具体,只备注工作类型,未到具体项目,无菜单明细,固定以每人40元结算;二是财务报销原始凭证不齐全。如无采购明细单、发放花名册、无合同协议或填写不完整等。

3.未在规定的平台购买中介服务。如未通过湖南省中介超市平台,购买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科创基地建设、老旧小区外城市改造等5个项目的前期可研报告编制服务。

4.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核算管理不到位。如资产管理系统在用计算机数量132台,实际41台,相差91台,账实不符;2024年购买会议室音响、功放等0.65万元,未记固定资产。

(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1.预决算管理执行不够到位。9个单位都存在预算、决算编制不准确和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如财政局2023年无预算支出17个咨询服务费282.89万元;公安局2023年无预算支付乡镇、村居综治维稳等工作经费119万元。

2.收入执行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处罚不到位。如县公安局交管中心2021至2023年211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未缴罚款145.25万元;县卫计执法局2023年3份处罚决定书经审计督促,6万元还有1万元未执罚到位。二是未“收支两条线”管理。如县公安局交管中心官庄中队门面租金11.6万元、楠木铺乡政府收非法电鱼、失火烧林罚款0.9万元,未交财政。三是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不到位。如县公安局未按规定开设取保候审保证金银行专门账户,截至审计日,有184名涉案人员已满取保候审期限,没有及时处理的保证金共57.94万元。

3.结余资金未交财政统筹使用。如财政局将全县各单位结算对账未达资金、15家指挥部撤销单位的停用资金共1397万元,未上缴国库统筹使用;卫健局及9家管理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核算中心滞留不需用农村基层卫生人才津贴、村卫生室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新冠患者救治退费等结余资金91.5万元,未退财政。

4.购买中介服务和政府采购不够规范。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公安局2022年、2023年共计17个评审、鉴定服务事项未通过中介服务超市购买;沅陵县公安局2022年看守所监控升级改造、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设备、服务等共89.3万元,没有通过政府集中采购。

5.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不够。一是公务支出控制不到位。如公安局交管中心及部分乡镇存在无公函接待和跨年度结算公务接待费情况。二是福利待遇发放控制不到位。如公安局交管中心、楠木铺乡政府超标准、无依据发放绩效奖、春节值班补助等35.57万元;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存在超范围发放精神病患家属有奖监护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情形。

6.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有效。一是资金拨付不及时。如财政事务中心各项惠农资金2884.2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应拨付未及时拨付;县卫健局、疾控中心欠拨卫生健康行业补助资金及项目资金587.25万元。二是资金“跑、冒、滴、漏”管理不严格。如县科学技术局未履行监管责任,个别乡镇及经济合作社将创新型省份建设项目资金用于乡镇工作宣传、农田平整等13.42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局超范围使用走访慰问资金支付驻村工作经费等8.1万元。三是专项资金绩效不明显。如楠木铺乡楠木铺村种植业涉农整合资金20万元,2021年投入,2023年经营困难,无法分红。

7.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未使用对公账户结算。如公安局交管中心将应付企业的工程款、设备购置款、拖车费等292万元转入个人账户。二是财务管理基础薄弱,内部控制不到位。如原始凭证不合规,报账明细不清、底单不全、无经手人,审批审核不到位的情况比较普遍,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记账错误等现象依然存在。

三、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情况。

1.闲置专项资金统筹不够。如财政教育资金、往来结算资金、退耕还林补助三个专账连续两年没有专项业务活动,只有利息收支。财政支出专户闲置资金156.07万元,未统筹盘活使用。

2.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不到位。如2025年1至3月县本级产业引导基金拨出1788.86万元,全部是以前年度签批报告项目。未结合项目库建设,加强清理、调整、退出管理。

(二)“两重”“两新”专项行动实施情况。

1.项目推进缓慢。如某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15,795.72万元,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预计完工时间2026年12月12日,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2.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未按新购家电能效等级发放补贴。如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沅陵县2家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将其销售的电视机、洗衣机、家用灶具共100件二级能效产品,错误报备为一级能效产品。沅陵县商务局审核把关没有发现上述错误,导致消费者多享受补贴金额1.35万元。

(三)优抚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方面。

未及时停发和追回已死亡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如2022年至2024年,因信息上报更新不及时,未及时停发24名已死亡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死亡间隔时间最长达380天,涉及金额2.68万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乡镇在各年度自查中已追回17人生活补助1.93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再追回7人生活补助0.76万元。

(四)养老服务政策实施情况。

如发现全县4个助餐点3个经营困难,部分适老化改造用品配置不合理,个别改造家庭存在无听力障碍配置助听器等情况。

(五)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疑点核查情况。

1.不合理收费18.38万元。如11家医院对3371名医患不合理收费18.38万元。其中:超标准收费9.08万元、重复收费1.38万元、过度检查7.88万元、住院男性使用女性药0.04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已整改10.68万元。

2.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医保待遇。如2023至2024年,医保基金账户向2名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划入资金1.99万元,截至核实日,相关医保账户余额1.52万元,个人应退回0.47万元。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如公安局、公安局交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局、卫健局等均存在购入固定资产购入时,只记支出,未记固定资产增加,不及时更新资产信息系统等情形。

2.重要资产管理不到位。如卫健局新冠期间分发价值586.39万元紧缺医疗设备,领用单位未将其纳入固定资产,形成账外资产;楠木铺乡政府闲置未使用公务车,资产长期未处置。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执行政策有偏差。如水利局未及时处理凉井镇六都坪村农户占用河道私自搭建工具房行为;水利局组织编制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不精准,不同流域方案内容存在雷同。

2.水利项目管理不到位。如2021至2023年,17个生产建设项目先开工,后批复水土保持方案,12个生产建设项目已投产使用,但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8座水库评定为病险水库,未安排实施除险加固;24个2021年至2023年度已完工的水利建设项目,没有进行项目验收和工程结算。

五、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1.建设程序不到位。如沅水大桥于2023年12月31日通车使用,建设单位未及时办理交工验收和结算。

2.项目管理不到位。如建设单位对中标单位履职能力核查不到位,监理单位少配备1名监理人员,按规定配备多付3万元监理费用。

六、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24年8月以来,审计在巡审结合项目中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共协助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件。在本次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企业涉嫌骗取财政产业奖补,主管部门验收人员把关不严线索1件,并移送纪检部门。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预算编制。全面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基数”,按照 “先定事后定钱” 的原则,以零为起点编制预算。国家和省决策部署有要求,当前收支矛盾缓解有需要,先立后破落实零基预算改革,制定本级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明确保障内容、政策标准、实施期限、支出责任,结合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和财力可能,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力度,缓解收支矛盾。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促进财政增收,积极培育潜力税源,密切跟踪上级政策,争取上级补助和超长期国债项目,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新增本级切块资金,推动专项资金深度融合,新增工作任务优先从上级专项或既有专项资金解决。特别是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形成资产有效运营,控制包括人员成本在内的成本支出,项目收益与融资成本实现平衡,产生较好收益。

(三)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成效。将绩效理念贯穿财政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从预算编制环节即突出绩效管理导向,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执行率较差的项目应及时盘活资金,统筹用于其他刚性支出。加强重大政策执行绩效评价,对本级重大产业政策要评估执行效果,对达不到政策预期目标的制度政策,应当及时修订或调整,确保政策资金发挥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