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沅陵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夏季攻势行动方案》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7-21 16:08

沅交发〔2025〕25号

交通运输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运输企业:

现将《沅陵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夏季攻势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4日

沅陵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

“打非治违”夏季攻势行动方案

根据第五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怀化市执委会和沅陵县安全保障组安排部署,我局决定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夏季攻势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围绕旅发大会交通运输安全保障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为第五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在怀化胜利召开和在我县举办的“京昆古驿道 智驾雪峰山”全国自驾游活动营造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公路安全(局安全监督股负责业务指导;县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公路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分工:

(1)县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排查“京昆古驿道 智驾雪峰山”全国自驾游活动涉及的我县G319国道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临水临崖临谷、急弯陡坡、长下坡、平交路口、桥梁隧道、易水毁塌方以及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对排查出的高风险隐患点段,按照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逐一确定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明确治理时限,开展隐患整治,完善设施设备,确保旅发大会期间公路安全畅通。

(2)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G319国道路域环境整治,督促配合属地乡镇政府完成公路用地范围内违章建(构)筑物拆除等工作、打击占道经营行为。

(3)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高速交警、高速运营公司加大对辖区内高速公路路域环境及服务区安全运营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好辖区内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维护工作,确保大会期间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二)道路运输(局运输管理股、安全监督股负责业务指导;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排查整治任务分工:

(1)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别负责全面排查检查辖区内“两客一危一货”、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网约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情况;相关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危险货物运输执行装载查验、记录制度情况;客运站(场)、客运车辆出入站安全管理情况;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重点排查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禁行时段违规行驶、脱离监控等行为,督导企业及时处置;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推送的从业人员毒驾、精神异常等信息,组织核查,查实的注销从业资格。

(2)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运输企业聘用无从业资格证或者从业资格证失效的驾驶人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两客一危”车辆人为关闭、损毁监控终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许可范围运输危险化学品;无资质运输企业、车辆非法运输燃气、液化气等行为。

2.旅游客运排查整治任务分工:

(1)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包车经营者履行“三品”安全检查的情况。

(2)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文化和旅游部门查处旅行社租用不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包车接送旅客的行为。

3.车辆非法改拼装排查整治任务分工:

(1)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车辆维修企业登记备案情况,维修保养“两客一危”车辆的行为。

(2)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查处车辆维修企业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等行为;配合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取缔车辆非法改拼装“黑窝点”。

4.货运超限超载排查整治任务分工:

(1)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查处货物运输经营者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未经许可擅自运输不可解体物品行驶公路的超限运输行为;查处货物运输经营者聘用无从业资格证或者从业资格证失效的驾驶人从事货物运输、指使或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超载运输货物的行为;查处货运源头企业为货运车辆超重配载、提供虚假装载配载证明、篡改源头称重数据、称重数据不接入部门监管平台等行为;依照职能职责查处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的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提升非现场执法立案率、结案率;利用超限检测站检测车辆装载情况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加强路警联合执法,按职责落实一超四罚。

(三)水上交通(局港航管理股、安全监督股负责业务指导;县水运事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水上运输安全排查整治任务分工:

(1)县水运事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水运企业、旅游船舶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对船舶驾驶员及船员安全培训教育,严格遵守水上交通规则和航行规定;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水上游览项目安全。

(2)县水运事务中心负责排查水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水上客渡船舶的营运资质、船舶检验登记以及船员考试发证等情况;涉水乡镇政府落实“签单发航”“七不发航”等制度措施情况;渡口、码头“三牌一线”设置情况以及现场安全运营情况。

(3)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查处“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非法运输、运输船舶长期脱管、非法渡运、码头非法运营、船员非法开船、水上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以及“代而不管”、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船舶超员超载、带病航行、违法夜航、冒险航行、旅游客船无资质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2.防汛安全检查任务分工:

(1)县水运事务中心负责排查水运企业防汛备汛工作落实情况;涉水乡镇加强船舶安全管理情况;渡口码头恶劣天气下停航封渡情况;安全锚泊区的使用情况;汛期水上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和水上搜救应急演练情况;应急物资、装备的准备情况。

(2)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依法查处拒不落实安全防汛度汛有关规定的水上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

三、组织实施方式

(一)行业监管。局统筹推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三管三必须”制度要求,迅速统筹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夏季攻势行动;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步骤、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要组织暗访抽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按程序上报

(二)企业自查。交通运输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并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旅发大会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作为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要依托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落实。  

(二)严格监管执法,深入打非治违。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全面担负起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工作责任,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切实把依法治安作为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彻底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局将结合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包保指导及暗访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暗访督查,各单位也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的跟踪督导,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媒体曝光、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确保工作闭环。局属各单位每周五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含巡查路段次数、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清单、打击处理清单、问题整改措施及下步工作打算等),9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局安监股联系人:张建;联系电话:15574539727;电子邮箱:519518438@qq.com。


附件:沅交发〔2025〕7号附件《沅陵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方案》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