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2-02 15:43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沅陵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工作机构基本信息、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沅陵县人民政府网(www.yuanling.gov.cn)进行公开并可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沅陵县公安局1313办公室,联系电话:0745-421780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基本信息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县公安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贺显好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谢正义任副组长,局属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公安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另一方面我局把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沅陵县公安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公安队伍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2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沅陵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沅陵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1.《指南》和《目录》编制情况。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认真编制完善和更新了《沅陵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沅陵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在网上发布,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
认真编制目录,确保信息适时发布。按照由近及远、递次推进的原则,认真梳理各类信息,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修订工作,按时完成本局政府信息填报工作。
2.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情况。本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一是建立完善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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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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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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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113.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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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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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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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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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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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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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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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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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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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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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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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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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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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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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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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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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信息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只公布了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规划方案、机关工作的制度等简单的信息,条例要求的主动公开的信息空缺较多。二是对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没有计划。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沅陵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领导干部“阳光意识”。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县公安局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报告的其他事项。
沅陵县公安局
20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