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管理举报平台工作建立说明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6-10 09:53
1、请各地在前期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督导工作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
2、请各地确定1名“五项管理”联络人员作为本次实地督查工作的联系人,请于5月26日(星期三)17:00前将自查报告与联系人相关信息发送到规定邮箱。
3、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官网首页公示“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二维码并告知“互联网+教育督导”平台举报方式。具体举报方式为: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点击→点击右下角”互动平台”模块→弹出菜单后点击“举报平台”→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名举报。对我办转交的“五项管理”相关举报线索,请及时研究处理。
4、督查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部署安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执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检查“十不准”。

信息来源:沅陵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张舒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