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的通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1-18 11:27


为确保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经学校幼儿园允许,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校园。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幼儿园的土地、校舍、操场及其他设施,不得干扰和阻挠学校工程建设。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堵校门及校园周边道路,妨碍学校幼儿园正常交通秩序;任何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不得在校园内练习驾驶。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附近制造噪音,不得污染校园环境和饮用水源。

五、严禁在校园内聚众闹事、酗酒、赌博、涉毒、吸烟。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严禁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师生和非法限制师生人身自由。

七、严禁在校园门口和校园内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乱拉横幅、散发传单。

八、严禁在校门周边50米内或进入校园摆摊设点、流动叫卖;严禁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严禁在校园周边200米内违规开设网吧、电游室、棋牌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九、严禁在校园及其周边翻印、出售、传抄、传阅淫秽书刊、图片以及播放、播映、收听、收看反动的录音、录像制品或广播、电视;严禁在校园及其周边从事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十、严禁在校园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严禁谎报险情、疫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校园秩序;严禁在校园偷拍、散布他人隐私及图片、视频。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惩处。

沅陵县人民政府

201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