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2-11 09:01

一、总体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的完善为我局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证。2021年,我局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股、财务股等相关股室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更新单位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工作。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修改完善了2021年度《沅陵县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工作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加强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阳光施政进一步推进。我们重点公开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沅陵县政府网站、怀化一体化平台、宣传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信息。2021年,更新文件通知4篇、规划计划3篇、人事信息5篇、财政信息6篇、信息公开指南1篇、工作动态55篇、答复红网工单6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篇。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未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年的工作,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的整理和收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务信息的界定,逐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公开部门的督促指导,充实信息数量。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促进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的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四是拓展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辐射性。强化林业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其政务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探索建设各种新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沅陵县林业局

20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