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9-01 08:56
目录
第一部分 沅陵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沅陵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指导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8、指导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和发展。
9、负责全县林业执法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年度计划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工作。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林业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政工人事股、林权林地纠纷办、监测中心、资源管理股、营林股、创森办、林长办、中药材办、审批股、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森防办、检查站、局工会16个股室。编制情况和实有人员情况:全额事业编制177人,实有人员160人;行政编制12人,实有15人。年末实有人数178人,退休人员118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林业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沅陵县林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718.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266.8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51.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04.24万元,减少29.45%,主要原因:一是压缩了公用经费的开支;二是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266.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0.41万元,占97.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6.42万元,占2.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03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4.91万元,占48.00%;项目支出3135.97万元,占52.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91.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180.4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11.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31.07万元,减少36.03%,主要原因:一是压缩了公用经费的开支;二是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38.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00.24万元,减少33.58%,主要原因:一是压缩了公用经费的开支;二是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38.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5万元,占0.37%;节能环保(类)支出170.41万元,占3.08%;农林水(类)支出5158.26万元,占93.14%;交通运输(类)支出189万元,占3.4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92.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3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2、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拨款。
3、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拨款。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159.62万元,支出决算为287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增加,导致支出经费的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8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少。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568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少。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4298.39万元,支出决算为46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少。。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3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然保护区工作经费增加。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少。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5.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拨款。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6.4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拨款。
12、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拨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4.91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2391.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6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2、公用经费503.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3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资本性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88万元,完成预算的33.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完成预算的31.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于“三公”经费逐年按比例缩减的相关要求。与2020年相比缩减3.77万元,减少28.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预算的3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于“三公”经费逐年按比例缩减的相关要求。与2020年相比缩减10.38万元,减少65.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初公车改革减少1台公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44万元,占63.4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4万元,占36.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相关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5个、来宾221人次,主要用于业务考察、检查、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4万元,主要是车辆维护、过路过桥通行费及汽车加油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3.5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85.51万元,降低36.18%。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81万元,用于组织召开全县护林员会议,人数900多人,内容为全县各乡镇召开护林人员上岗培训会议等;开支培训费0.06万元,用于本部门业务骨干外出学习等;本部门无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2643.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森林生态效益”、“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理”、“其他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区等管理”、“动植物保护”、“其他林业和草原”、“林区公路建设”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油茶开发、“生态廊道”绿化造林、石漠化工程治理、生态公益林管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执法与监督、林区道路维护等工作任务,其中森林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223.0248万亩,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254.1695万亩,造林1万亩,油茶低改0.6万亩,封山育林1.8万亩,松材线虫防治面积0.26万亩、松褐天牛飞防面积1.2万亩,油茶种源库基地实施0.04万亩,森林抚育面积12.1132万亩(其中疫木伐除抚育2600亩、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面积118532亩)等。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0.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71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4.91万元,项目支出3823.74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沅陵县林业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18.65万元,执行数为6718.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油茶开发、“生态廊道”绿化造林、石漠化工程治理、生态公益林管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执法与监督、林区道路维护等工作任务,其中森林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223.0248万亩,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254.1695万亩,造林1万亩,油茶低改0.6万亩,封山育林1.8万亩,松材线虫防治面积0.26万亩、松褐天牛飞防面积1.2万亩,油茶种源库基地实施0.04万亩,森林抚育面积12.1132万亩(其中疫木伐除抚育2600亩、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面积118532亩)等。存在问题:一是,由于林地流转程序复杂,要求高、难度大,流转过程中矛盾纠纷多,对开发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开发大户集中连片开发林业项目基地的积极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二是,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问题。虽然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已提高到15.5元/亩, 但公益林区林农普遍反映补偿标准仍然偏低。主要是公益林实行禁(限)伐,导致公益林区林农经济收入锐减,经济困难问题非常突出,林农生活受到很大影响,相当部分林农要求将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为此,建议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每年每亩补偿提高到25-30元左右,逐年增加公益林区林农收入,使公益林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真心实意地积极支持国家生态建设。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森林资源修复与管理,对所有项目所属地实行三年跟踪管理,对中央、省重大项目实行专人管理,保证项目发挥最大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根据县财政局沅财绩函〔2020〕109号《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21年度部门专项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专项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绩效。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21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 98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沅陵县林业局为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编制数230人,在职176人,退休119人。
2、项目的实施依据
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实施依据湘财预〔2020〕330号、森林资源培育项目实施依据湘财预〔2020〕330号、森林资源管理项目实施依据湘财预〔2020〕30号、其他生态保护项目实施依据湘财预〔2020〕325号、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目实施依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六期、动植物保护项目实施依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六期、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实施依据湘财预〔2020〕335号、林区公路建设项目实施依据湘交计统〔2020〕239号。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属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对我县21个乡镇(含2个便民服务中心)及三个林场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87.7537万亩和省级公益林面积35.2711万亩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森林资源培育项目属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对我县21个乡镇(含2个便民服务中心)及二个林场的造林补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封山育林等。
森林资源管理项目属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对我县21个乡镇(含2个便民服务中心)及二个林场的天然商品林面积254.1695万亩(其中国有天然商品林面积0.4495万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面积253.72万亩)的管护补助。
其他生态保护项目属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用于对我县94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员管护工资。
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目属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凤凰山森林公园设施设备维护、寺庙维护、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动植物保护项目属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全县松材线虫的防治(枯死木清理、松褐天牛飞机防治)、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等。
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属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全县油茶产业等。
林区公路建设项目属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用于齐眉界和仙门国有林场片区公路,11条路线全长39.463公里路面硬化、挡土墙、圆管涵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做好我县公益林面积2230248亩管护,94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工资发放,天然商品林面积2541695亩的管护,造林面积6000亩,凤凰山森林公园设施设备维护、寺庙维护、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做好松材线虫的防治(枯死木清理、松褐天牛飞机防治)、油茶低改面积0.6万亩,油茶科技推广油茶种源库基地实施面积0.04亩、齐眉界和仙门林场片区公路11条路线全长39.463公里硬化、挡土墙、圆管涵等。
阶段性目标:按各项目时间接点完成阶段性目标。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促使我县林农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林业生产积极性,解决我县长期以来林业产业结构单一的被动局面,林农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环境优势从事林森林旅游、林下种植、养殖业,积极开展生态养鸡、生态放牧、林下种植药材等,林农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林区经济协调发展,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增加农村就业人口和解决剩余劳动力,安排生态护林员1270人,增加林农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效地提高林区购买力,增加财政税收,拉动经济发展,林区社会得到稳定,促进农村居民脱贫致富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很好地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治国理念。
社会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资金等项目都具有惠民性质,是国家政策红利反哺农民的体现,老百姓得到实惠,激发了他们参与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同时,随着森林植被的增加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必将更好地推动林业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社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生态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沅陵县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林分结构不断改善,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森林蓄积量不断增加;森林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降低噪声、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等功能得以大幅提升;对提高林业碳汇功能、减少水土流失、改善人民生存环境等发挥其显著作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了相关业务股室长及业务人员会议,前期资料准备充分,相关业务股室分工明确,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分析评价客观公正。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3135.97万元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项目实施和验收合格情况我局拨付项目资金3135.9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22号)、《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9号)文件精神、《沅陵县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跟踪考核暂行办法》和《沅陵县林业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组织申报、公示、下达、作业设计、实施、验收、兑付前公示公开。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各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规定执行,达到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投标制、没有达到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按政策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四制”要求(实施单位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终身负责。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法人,负责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控制等日常工作。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财政、发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由施工单位做出结算由建设单位审核后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出结论,再送审计审核。凭审计结论与工程施工单位结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全年执行数控制在全年预算数内。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科学规划,精心施工,强化责任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在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的同时,如期完成各项目计划实施。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各项目按其要求的时间接点进行实施。如期完成各项目实施计划。
(2)项目完成质量
各项目完成后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各项目预期目标全部完成。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各项目实施能增加林农收入、增强全民保护生态意识,促进林业及旅游业的发展,推动林业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改善人民生存环境,进一步促进社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附相关评分表)
我局2021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 98分。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督促资金使用单位用好管好财政资金,自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整改,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实效。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政策宣传到位:我县每年对林业管理、执法和护林人员,开展大规模的学习培训。重点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资金使用等知识进行学习。组织乡(镇)以广播、电视、标语、宣传碑(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林农关心和支持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支持国家生态建设,自觉维护生态安全。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项目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
2、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项目任务下达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单位具体抓,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3、科学规划,精心施工:根据专项资金各项目作业设计及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立地因子,科学规划,及时落实,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管护,保障工程项目成效。
4、强化责任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专项资金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都经相关部门批复,从程序和依据上保证了项目的实施。二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项目工程专人负责制。对项目工程所需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标制度,降低了造价,保证了质量。目前我县专项资金项目的林业生产性工程建设,主要依靠我局现有的技术力量,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在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的同时,如期完成了各项目计划实施。三是基本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工程实行责任终身负责制、质量跟踪负责制、绝对指标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度,动态指标相关人员跟踪负责,保证了工程质量,经省、市验收,各项目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四是强化监督。对各项目实行定期跟踪检查,加强质量监督,对各项目按时间节点检查进度和质量,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5、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专管的管理模式,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串用现象。
6、会计核算:按照财政统一规定,各项目工程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按照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原则分类别设置项目资金科目,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
7、资金拨付:为了确保专项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按照财政资金支出和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对项目资金发放程序进行了规范,对林业项目工程中凡应发放给林农个人部分的补助资金,一律实行县财政“一卡通”方式发放,对各项目资金发放明细表进行张榜公示。
8、由于林地流转程序复杂,要求高、难度大,流转过程中矛盾纠纷多,对开发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开发大户集中连片开发林业项目基地的积极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9、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问题。虽然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已提高到15.5元/亩, 但公益林区林农普遍反映补偿标准仍然偏低。主要是公益林实行禁(限)伐,导致公益林区林农经济收入锐减,经济困难问题非常突出,林农生活受到很大影响,相当部分林农要求将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为此,建议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每年每亩补偿提高到25-30元左右,逐年增加公益林区林农收入,使公益林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真心实意地积极支持国家生态建设。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后续工作计划:加强森林资源修复与管理,对所有项目所属地实行三年跟踪管理,对中央、省重大项目实行专人管理,保证项目发挥最大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沅陵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沅财绩函〔2020〕109号《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专项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 98分。现将具体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沅陵县林业局为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编制数230人,在职176人,退休119人。
2、局机关内设办公室、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管理股(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规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7个股室。
3、按《森林法》赋予的主要职能是:①、研究制定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政策、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②、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林业资金(基金)筹集和管理;监管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③、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负责全县退耕还林还草、防治沙漠化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林木良种的培育、审定、检疫、检验工作。④、组织、指导对全县森林资源(含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县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林地调查、定级、评估工作。⑤、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县森林公安业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打击违犯《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承担全县猎枪弹具的管理工作。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提出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发布;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濒危物种及其产品出口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殖、驯养工作。⑦、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⑧、组织、指导全县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⑨、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全县林业队伍。、负责全县林业外资工作,组织全县林业行业开放带动战略工作。、指导和宏观管理全县木材生产、木浆造纸、木竹及林果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产化工、林木机械、木本药材等林业产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2021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以“生态保护”为根本,厚植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
①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积极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对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严格按规定整改销号;②切实加强林地林木资源保护,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工作;③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④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2)以“生态修复”为关键,打造优美和谐的生态环境
①积极推进创森工作;②着力建设生态廊道,启动《沅陵县生态廊道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在G56杭瑞高速两旁麻溪铺镇、凉水井镇、筲箕湾镇、沅陵镇范围内的2000亩生态廊道示范点建设;③大力实施扩绿提质工程,组织开展“三下乡”活动,完成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人工造林1000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10000亩,封山育林30000亩,40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3)以“生态惠民”为落脚点,培育优良绿色的生态产品
① 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对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沅陵国家森林公园、万羊山省级森林公园加大建设力度,着力培育齐眉界森林小镇森林康养新业态,科学制定油茶产业发展规划;②积极发展中药材产业,助力农民增产增收;③积极开展林业碳汇开发和保护修复项目。
(4)以“生态治理”为着力点,完善优质高效的保障制度,全面推行林长制。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1年度整体支出671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4.92万元、项目支出3135.97万元、结转下年687.76万元。涉及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林业监督与执法、森林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野生动植物防治与病虫害监测等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局的财务管理,始终认真执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制度,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林业财务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度决算基本支出2894.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9.3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0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06万元,其他支出3.32万元。基本支出中,“三公经费”支出14.88万元,其中日常公务接待费9.44万元,公务车辆运行5.44万元,出国出境为0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共3135.97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468.4万元、森林资源培育171.42万元、森林资源管理413.87万元、其他生态保护1054.5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225万元、动植物保护18.6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595.18万元、林区公路建设189万元。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项目实施和验收合格情已拨付涉林补助专项资金共3135.97 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拨付专项资金3135.97 万元。
2021年度专项支出资金共3135.97万元,其中:其中森林生态效益468.4万元、森林资源培育171.42万元、森林资源管理413.87万元、其他生态保护1054.5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225万元、动植物保护18.6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595.18万元、林区公路建设189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资金使用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中央转移支付林业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及资金使用效益,使各林业专项资金真正做到专款专用、管理规范、运行安全,确保林业重点工程顺利实施。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专管的管理模式,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串用现象。
会计核算:按照财政统一规定,各项目工程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按照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原则分类别设置项目资金科目,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
资金拨付:为了确保中央转移支付林业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按照财政资金支出和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对项目资金发放程序进行了规范,对林业项目工程中凡应发放给林农个人部分的补助资金,一律实行县财政“一卡通”方式发放,对各项目资金发放明细表进行张榜公示。
强化组织领导:为抓好我县林业项目建设,我县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林业的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纪监委、发改局、财政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局),由林业局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召开有关会议,协调各方关系,组织工程施工、工程检查验收和专项资金稽查、审计等。强化组织保障,有效提高了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强化责任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中央转移支付林业项目工程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都经相关部门批复,从程序和依据上保证了项目的实施。二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项目工程专人负责制。对项目工程所需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标制度,降低了造价,保证了质量。目前我县林业项目的林业生产性工程建设,主要依靠我局现有的技术力量,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在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的同时,如期完成了各项目计划实施。三是基本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工程实行责任终身负责制、质量跟踪负责制、绝对指标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度,动态指标相关人员跟踪负责,保证了工程质量,经省、市验收,各项目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四是强化监督。对各项目实行定期跟踪检查,加强质量监督,对各项目按时间节点检查进度和质量,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强化学习宣传:我县对林业管理、执法和护林人员,开展了大规模的学习培训。重点加强中央对地方林业专项转移支付林业项目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资金使用等知识进行学习。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车船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林业项目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林业建设专项严格按照项目规定执行,达到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投标制、没有达到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按政策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四制”要求(实施单位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终身负责。项目法人,负责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控制等日常工作。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财政、发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由施工单位做出结算由建设单位审核后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出结论,再送审计审核。凭审计结论与工程施工单位结算。
林业涉林专项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22号)、《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9号)文件精神规定作业设计、实施、验收、兑付前公示公开。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项专管的管理模式,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串用现象。
强化组织领导:为抓好我县林业项目建设,我县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林业的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纪监委、发改局、财政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局),由林业局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召开有关会议,协调各方关系,组织工程施工、工程检查验收和专项资金稽查、审计等。强化组织保障,有效提高了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强化责任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中央转移支付林业项目工程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都经相关部门批复,从程序和依据上保证了项目的实施。二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项目工程专人负责制。对项目工程所需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标制度,降低了造价,保证了质量。目前我县林业项目的林业生产性工程建设,主要依靠我局现有的技术力量,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在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的同时,如期完成了各项目计划实施。三是基本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工程实行责任终身负责制、质量跟踪负责制、绝对指标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度,动态指标相关人员跟踪负责,保证了工程质量,经省、市验收,各项目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四是强化监督。对各项目实行定期跟踪检查,加强质量监督,对各项目按时间节点检查进度和质量,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强化学习宣传:我县对林业管理、执法和护林人员,开展了大规模的学习培训。对林业项目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资金使用等知识进行学习。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车船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林业项目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21年底,我局固定资产392.22万元,主要是林业局机关和部分检查站办公用房、局机关办公设备。严格按照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管理办法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配置和核销制度进行管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过去一年,在县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得到了省、市、县充分肯定。按照《2021年全县林业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已完成全县23个乡镇及2个林场造林面积10000亩,封山育林18000亩;完成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2674株、松材线虫防治面积2600亩、松褐天牛飞防面积12000亩;完成油茶种源库基地实施面积400亩、油茶低改6000亩;森林抚育面积121132亩(其中疫木伐除抚育2600亩、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面积118532亩);完成全县省级廊道(三边)绿化面积3000亩;完成森林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2230248亩;完成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2541695亩;完成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森林督查,林业执法与监督等工作。森林覆盖率达到75.66%。
1、经济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促使我县林农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林业生产积极性,解决我县长期以来林业产业结构单一的被动局面,林农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环境优势从事林森林旅游、林下种植、养殖业,积极开展生态养鸡、生态放牧、林下种植药材等,林农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林区经济协调发展,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增加农村就业人口和解决剩余劳动力,安排生态护林员1270人,增加林农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效地提高林区购买力,增加财政税收,拉动经济发展,林区社会得到稳定,促进农村居民脱贫致富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很好地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治国理念。
2、社会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资金等项目都具有惠民性质,是国家政策红利反哺农民的体现,老百姓得到实惠,激发了他们参与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同时,随着森林植被的增加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必将更好地推动林业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社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3、生态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沅陵县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林分结构不断改善,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森林蓄积量不断增加;森林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降低噪音、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等功能得以大幅提升;对提高林业碳汇功能、减少水土流失、改善人民生存环境等发挥其显著作用。
4、可持续影响:通过林业项目实施后,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增加了森林覆盖率,优化了树种结构,提高了林分质量,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良土壤、固碳制氧、净化、美化空气、生物多样性保护、景观游憩、储存能量等森林生态功能效益逐年增加,充分发挥其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作用,对开发生态休闲旅游、秀美村庄、乡村振兴等多样化提供了有利条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用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缺口大,财政预算严重不足。但工作任务仍然繁重,不仅承担着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重任,近年,还承担着“生态立县”“三边绿化”、“裸露山地治理”、“创森”、“林长制”、“有害生物防治”等多项工作任务,专项资金保障压力大,而财政每年预算只按人头12000元安排行政日常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及各项目标考核奖没有纳入预算,大部分由我局自行承担,资金没有保障,不利于全县林业各项工作的推进与开展。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我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取消和降标,严重影响非税收入返还弥补我局公用经费不足。
1、2014年财政部财税〔2014〕101号免征收国内森林植物检疫费、林权证工本费、林权勘测费。
2、2016年湘发改价服〔2016〕144号降标30%的森林资源调查、林业技术鉴定、造林规划设计及验收。
3、2016年财政部财税〔2016〕1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因此,我局正常的行政运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全县林业管理的各项专项工作更是缺乏经费保障,无法推进。
我们建议:增加财政预算拨款。一是提高人员公用经费预算,二是增加林业专项工作经费的预算。
附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