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01-23 14:46

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打算 

中共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月16日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住建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落实部门“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职责职能,住建领域各项工作成效明显。2022年,建筑业总产值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全市排名第一,乡村振兴工作获全省评价A类,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获得用水用气”排名全省第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前两个阶段省级考评均排名全市第一,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xx万元,全市第一,全省县市第四,争取“保交楼”专项借款3.54亿元,第一批到位5620万元。

一、2022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六个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1.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22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议15次,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12次,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1次,二十大集中专题学习2次。

2.坚持不懈深化思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坚定理想信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撸起袖子加油干的行动力在新征程上担当笃行。2022年,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会议1次,上报分析研判报告2次,党组书记上党课2次,在“新湖南”等省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11篇,沅陵融媒发表文字报道16篇,短视频宣传7个。

3.持之以恒推动组织建设。切实抓好住建系统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七一”系列活动和“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活动。150余名党员干部深入32个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89名干部职工深入108家企业开展百名干部联百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和“我为二次创业作贡献暨优化营商环境主观评价宣传培训”活动、派出乡村振兴工作队4个10人负责8个村,30名干部职工结对监测户、脱贫户90户,得到企业和群众好评。

4.凝心聚力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对编制情况、实有人数、年龄结构、学历层次、工资待遇等建立台账,做到心中有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住建系统人才招聘、培训、管理等工作,严把进人员进入关,防止无序增加。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举办培训班2期。建立健全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形成能上能下的用人新常态,同时积极推荐优秀人才,畅通晋升渠道。2022年,推荐提拔使用干部1名,职级晋升16人。

5.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乱 激励闯创干”作风整顿行动和“三整顿两提升”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聚焦“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执行力不强”“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规矩纪律意识不强”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党组和个人问题已整改到位229个,整改率达96%。同时,在全系统开展作风专项检查3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个,约谈人员10人次。

6.一以贯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依法决策、民主决策;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推进“清廉机关”创建、建设清廉住建。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公职人员违规放贷谋利问题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违规违纪行为,2022年,主要领导开展集体谈话2次,分管领导约谈干部职工15人次,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

(二)聚焦“五大项目”,促进人居环境改善。

1.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完成了全县农村脱贫人口32487户、监测对象3089户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并实行了鉴定全覆盖。2022年,省级下达危改计划335户,下拨危改资金546万元,实际完成危改336户,拨付危改资金739万元。改造后住房质量均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要求,并已完成入住,有效解决了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度排名全市第一。

2.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加装电梯工作。2022年度我县改造老旧小区37个(其中,18个为省民生实事重点项目,19个为市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分5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投标,目前已全面开工建设,工程量完成80%,预计2023年3月全面完成。2022年度加装电梯任务数20台,已完成建设15台,5台正在施工中。

3.有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城乡污水处理设施项目51个站点,第一批19个站点已全部完成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工程量核算。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争取专项债券资金4900万元,投资1.56亿元,由一级B提标到一级A、2万吨扩容到4万吨,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设施管理采购安装。

4.加快实施城乡供水项目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已完成沅陵镇、明溪口镇、清浪乡、麻溪铺镇、筲箕湾镇、盘古乡、凉水井等17个乡镇20个村供水设施建设,完成五强溪镇、七甲坪镇、肖家桥乡3个乡镇供水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5.全面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任务300套,已全面开工建设,已完40套,预计2023年底全部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改扩翻)。计划任务450套,已完成240套,完成投资400万元。

(三)聚焦“四类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平稳可控。

1.高位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自“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将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点谋划、高位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百日攻坚行动走深走实。全县共排查居民自建房122799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4192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18607栋,在全市率先完成经营性自建排查录入和安全鉴定工作,县级复查做到了全覆盖,第一和第二阶段省级考评综合评分全市第一。《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简报》第91期将我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典型经验进行全省推广。目前,已维修加固房屋310栋,停止经营房屋40栋,查封房屋74栋,拆除危房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房屋243栋。正在持续进行C、D级危房和非重点区域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

2.多措并举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沅陵县智慧工地云监管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现实对15个在建项目实施精准远程适时监控。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领导带队开展季度检查,2022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4次,发现一般隐患167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9份,责令停工通知书35份,移交案件67件。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质量工作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全市第一(四季度排名第二)。

3.深入实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全县商业用户入户安检533户,安检率100%;使用管道燃气餐饮用户140家,瓶装用户393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533家,安装率100%;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29次,排查隐患80个,全部完成整改,处罚5起,处罚金额2万元,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燃气经营网点3家,扣押不符合安全标准燃气灶具21 台、液化气钢瓶8只。开展《沅陵县燃气专业规划》编制,并于2022年12月14日经省燃气专家委会会评审通过。

4.全力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整治。2022年以来共受理申请消防验收项目28个,办结28个,其中特殊建设工程10个,备案项目18个。全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30次,下达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5余份,5处整改到位,10处依法移交执法局处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118栋,第一批48栋正在进行消防设施设计。

(四)聚焦“三个市场”,促进住建领域行业发展。

1.出台刺激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联合相关部出台《沅陵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沅陵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沅陵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沅陵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沅陵县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即配套”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受理购房补贴申请386户共203万元,已发放到位52万元。“保交楼”专项贷款“保交楼”专项借款3.54亿元,第一批到位3个项目共5620万元,其中永鑫世纪城12#楼已通过保交楼资金完成交付。第二批项目6个正在审核中。

2.培养“四上”企业,促进建筑市场可持续发展。借助我县“建设四个区、打造次中心、挺进三十强”发展东风,全力培养本土建筑企业,引导积极参与本县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现有建筑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培育“四上”企业,目前,全县有施工企业13家,从业人员1035人,涉及建筑总面积约64万平方米,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6家,从业人员98人,年生产量约39万立方米。建筑业入库“四上”企业8家,上报新增1家,2022年全县建筑业总产值494440.8万元,增速15.97%,全市排名第一。

3.创新管理模式,推进物业服务市场优质发展。完善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和信用评价制度,积极推进物业服务星级管理。加强和创新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推进“党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物业服务融入社会基层治理。目前,全县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有23家,承接已经交付使用管理的小区32个,从业人员约600人。截至目前,共建立物业党支部6个(2022年成立物业支部3个),建立小区党群服务中心3个。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XX亿元,审批使用XX万元,历年累计缴存XX亿元, 累计审批使用XX万元。

(五)聚焦“两项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启动第2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分散在各职能股室和二级机构的146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服务股,通过窗口和利用各类审批系统、实行全流程、无纸化、不见面网上审批。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政务中心“工改专区”建设,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14个部门45个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入驻到“沅陵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实行“一个审批阶段一件事一次办”的运作模式和“集中办公、集合查验、集成审批”三集工作机制,建立立项用地、工程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综合受理窗口。全面清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5个部门7项费用纳入《沅陵县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览表》,实行“一表式”管理和“一站式”服务。在全市率先开通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在“工改系统”审批账号,助推“五好”园区建建设,并出台《沅陵县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推行“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沅陵县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即配套”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建设和落地投产速度。推动供水、排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流程再造,实现线下变线上,“一窗受理、一网通办”。2022年,全县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新增立项项目71个,受理项目1118个,办件356件。企业通过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受理报装项目26个,办件量达95件。

(六)聚焦“巡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5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巡察反馈3类17个问题。截至2022年12月20日,共整改到位16个问题(其中基本整改到位9个问题),未整改到位(整改中)1个,整改率93.75%(含基本整改到位)。共建立完善制度8项,处理干部6人,补缴党费3643.28元,收回违规发放绩效奖7.7万元,已调整重点岗位人员6人。

二、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六个“统筹”,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和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四个区、打造次中心、挺进三十强”奋斗目标,推动我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沅陵高质量现代化发展奉献住建力量。

(一)围绕保交楼目标,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坚决完成“保交楼、稳民生”政治任务。抓好第一批“保交楼”3个项目建设和5620万元专项借款资金监管。加大第二批6个项目“保交楼”项目专项借款申报跟踪力度。全力推进全市已售房地产项目顺利交楼。

精准施策,积极探索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支持住房改善、养老服务、发展长租房”等利好政策精神,用好用活用足“金融16条”政策支持,精准发力,在房地产企业资金解困上“活源头”,多方联动,抓紧抓实房地产市场“防风险”;积极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在房地产发展模式上新突破,推动房地产业回暖复苏,努力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围绕住房保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继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申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2个,项目总投资1.6亿元。

继续实施棚改(改扩翻)项目。2023年拟实施改扩翻800户,投资1600万元。

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结合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动态监测,常态化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全力推进应改尽改、动态清零。2023年拟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70户,拟争取省厅支持289万元。

持续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力度。做好7个乡镇22个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申报,拟争取资金5000万元,助力我县乡村旅游和乡村振兴发展。

(四)围绕安全生产,狠抓监督管理。

持续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相关要求,2023年6月底前,完成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并做好前阶段整治工作的巩固提升。同时,将3层以上、建筑面积300平米以上、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自建房全部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做到“全面监管”。

抓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入户安检达100%,隐患排查和整改达100%,燃气报警器安装率、合格率达100%。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六化”工作,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抓好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根据《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落实指导和监管责任,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指导手册》,强化安全状况动态监管,加强预判和处置,并督促村民积极落实责任、主动参与监督。

(五)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抓实党建工作。压紧压实党建工作和创建“清廉机关”工作政治责任,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三整顿两提升”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以“基层党建+”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不断提升住建基层治理水平。全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确保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廉政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推进“清廉机关”创建、建设清廉住建。

抓实信访维稳工作。聚焦房地产领域、房屋质量安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信访突出问题,依法妥善做好预防化解和应急处置,做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抓实“工改”工作。以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目标,不断督促落实落细“多测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改革举措和市政公用服务线上报装。根据上年度商品房均价,重新申请核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进一步降低企业报建成本。全面推进园区建设项目“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改革,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