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3-31 17:16

2024年,县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依法治国论述,紧紧围绕“民生为本”的工作主线,以加强法治建设为载体,着重法治文化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工作,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

1.动态调整完善人社权责清单。截至目前,共编制权责清单事项84项,实现了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等的规范统一。

2.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落实人社领域4项许可事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3.依法实施行政执法“三张清单”。梳理并在政府网站发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通过明确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责任,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为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经营环境。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根据县政务服务中心安排,我局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共录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及其他行政权力等7类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共166项,实施率100%,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已经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应进必进,群众办事只需上一个网、进一扇门、到一个窗口的目标。

2.进一步清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严格控制新设或者变相新设行政许可,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服务流程,明确审批程序和期限等。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4项,均按照市人社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求编制审批服务流程。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3号),对在办事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2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收取申请人的资料。

(三)完善监管方式

1.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线上平台实现审批、执法、结果公示等环节全流程留痕,构建“事前预警—事中检查—事后惩戒”闭环。2024年,随机抽取检查用工单位共计59家,其中:我局牵头检查企业41家、配合相关部门检查企业18家,目前均已完成全部检查工作并公示。

2.精准实施“互联网+监管”。按照“应领尽领”“应编尽编”原则,我局认领、编制监管事项清单,并动态更新调整,确保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等要素统一。2024年,目录清单梳理完成率100%,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填报完成率100%,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填报详实度100%,监管行为数据准确率100%,监管事项覆盖率100%,监管对象覆盖率不低于5%,执法人员覆盖率不低于20%。

(四)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

1.全力提升行政效能。以渠道整合为基础、流程再造为核心、技术赋能为支撑,结合动态考核与群众监督,形成“线上线下一体、数据全程贯通、服务闭环可控”的治理体系。2024年,166项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压缩率80%以上,事项覆盖率100%,即办件占比75%,评价满意度100%,评价丰富性占比100%。

2.有效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围绕政务改革、数字赋能、服务创新,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监督,系统性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对已上线的“退休一件事”,在政务中心人社39号窗口设置专窗办理。2024年,共办理退休一件事综合业务232件。

3.有序推进“一网通办”。重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按照国务院明确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要求,有序推进人社“一网通办”工作。2024年,134个事项,实现办件覆盖率100%。

4.积极推广“三合一”数字化服务。针对企业用工、社保登记等高频需求,在县政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设立“三合一”服务专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2024年,26个事项,乡镇办件覆盖达100%,村办件覆盖达30%以上,覆盖20个以上事项。

5.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窗口和工作人员都接受评价,工作人员不得强迫或干扰评价人的评价行为,严格保护评价人信息,不得向任何无关方泄露信息。2024年,我局人社政务服务办件15965件,好评率为100%。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1.规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县司法局工作部署,我局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湖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将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报司法局审批。目前,由政府牵头印发的我局的规范性文件《沅陵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沅政发〔2021〕1号)均经过司法局审批备案。

2.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根据沅陵县司法局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要求,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改废情况,梳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份。

(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之前,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做到广泛听取意见,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的意见,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要求业务股室及时回复沅陵县人民政府网站领导信箱的留言,加强和群众的互动,增进群众对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认同和支持。2024年,共回复31条网民留言。

2.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认真执行沅陵县人社局党组议事规则、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由党组会议讨论,并在讨论意见的基础上发表局主要领导意见。

(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人社领域执法力度。积极推动劳动仲裁调解工作提档升位,建立监察、仲裁、工伤、信访四位一体的纠纷调解机制,促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有效整合。2024年,国家和省级平台欠薪线索办结率100%;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为80.15%、仲裁结案率100%;工伤行政复议案件2个胜诉率100%、工伤行政诉讼案件4件胜诉率100%;接受现场信访投诉21件,办结率100%。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求执法部门做到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全面公开,事中公示合法规范,行政执法结果及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及时公布,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合法规范,音像记录得到普遍运用和严格归档。2024年,我局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业务经办平台录入简易案件处理登记共101件,法制审核通过率100%。

3.健全并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湖南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县司法局工作安排,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2024年,组织参加30人报名,20人通过考试,考试通过率67%。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局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能力,切实开展普法工作,严格落实《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机制。2024年,组织全局108人参加学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100%。

(八)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1.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法定期限办理劳动争议案件,坚持采取“四快”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即“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避免申请人因劳动人事仲裁部门逾期未受理或逾期未裁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为确保裁决结果论证阐述条理清楚、说服力强,适用法律条文正确,在每个案件裁决之前,局召开案件讨论会,研究分析案情及庭审情况,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拟出初步裁决方案,经多次讨论后形成最终裁决结果。2024年,仲裁委受理案件65件,其中:仲裁裁决结案22件、仲裁调解39件、其它方式4件,结案率100%,为企业和群众处理涉案金额751.38万元。案外成功调解66件,调解成功率80.15%。

2.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4年,我局共有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一审2件、二审2件,负责人出庭应诉4件,到庭应诉率100%。

(九)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人社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政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公开到沅陵县人民政府网-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人大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媒体、群众的监督。2024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共更新218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文件通知2条、财政信息3条、人事信息4条、规划计划3条、人社知识宣传20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受理市民有效来信16件,处理办结16件,回复率达100%。

(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了《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细化责任股室分工,强化法治人社建设力度。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法治工作。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向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部署安排我局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与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听取各股室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把推进法治建设贯穿于人社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

3.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党组书记职责,组织局党组、局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中央、湖南省和怀化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依法治国论述。

4.按规定做好述职述法工作。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做好沅陵县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撰写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已报县依法治县办审核备案。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压力大,案件处理能力不足。社会保障领域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劳动纠纷、欠薪案件频发,反映出执法资源与案件体量不匹配的问题。

‌原因‌:基层执法人员数量有限,且案件复杂性增加(如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保争议等),导致执法效能与群众诉求存在差距。

(二)干部法治素养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业务技能掌握不扎实,影响案件办理质量。

‌原因‌:法治培训形式单一,缺乏案例教学和实战演练;基层干部工学矛盾突出,系统性学习难以保障。

(三)争议化解联动性不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不畅,部分案件未能通过前端协调实现争议实质化解。

‌原因‌: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不完善,职责边界模糊;未建立常态化的争议预警和联合调处机制。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职责履行与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四亲自”要求(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牵头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明确目标并压实责任。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确保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规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行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必述法制度,将法治职责纳入述职报告,并通过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素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建立任前考法制度,全年组织考法3次以上。‌

(二)法治学习与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人社讲堂”等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开展集中学法20余次,领导班子带头学法讲法‌12。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并开展“宪法大讲堂”等普法活动,提升全员法治意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权力清单和执法程序,全年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114次,覆盖用人单位120户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全年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16份,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三)优化服务与法治实践。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保障8项惠民资金精准发放。开展入企法治体检和政策指导,排查企业劳动用工、社保缴纳等问题,简化审批流程3项,办成民生实事126件。按照“谁起草、谁清理”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实施后评估,确保政策文件科学化、规范化。建立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机制,追回多领冒领基金14.1万元。

(四)监督保障与廉政建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4次,强化法纪底线意识。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7项,整改问题10项,营造廉洁从政氛围。‌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思想学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将新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列入局年度学习计划,继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学习等多种途径,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法治意识,促进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身学法、用法、守法。

(二)加大人社政策宣传力度,做好人社政策法规解读工作。加强我县人社系统内和面向全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在系统内部普遍形成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工作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和帮助服务对象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利。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宣传车、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实地走访及建立工作指导微信群等方式加大对人社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完善人社执法工作制度,加大人社执法工作力度。加大我县用工单位检查工作力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着力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拖欠工资等问题。依法做好工伤认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