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9-01 17:27

目录

第一部分  沅陵县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民政局是在全县范围内代表国家依法施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部门,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民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人为本,惠民生、促和谐,面向基层基础、面向困难群众、面向社会,行使四大职能: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社会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沅陵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规划财务股;(3)社会救助股;(4)社会事务股;(5)养老服务和 儿童福利股;(6)社会组织管理股;(7)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办);(8)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股;(9)基政社区和区划地名股;(10)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11)婚姻登记中心;(12)县救助工作站;(13)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中心;(14)福利彩票销售中心;(15)县慈善会;(16)县老促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沅陵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沅陵县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871.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3.82万元,减少0.9%,主要是1、因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政专项经费的管理,对不合规定的人员清退及补助标准的规范,2、公务经费压缩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940.68万元,其中:财政补款收入13850.68万元,占99.3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万元,占0.65%;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87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06万元,占5.24%;项目支出15039.83万元,占94.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871.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3.81万元,主要是因为主要是1、因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政专项经费的管理,对不合规定的人员清退及补助标准的规范,2、公务经费压缩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81.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3.82万元,减少1.58%,主要是因为:1、因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政专项经费的管理,对不合规定的人员清退及补助标准的规范,2、公务经费压缩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81.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7.39万元,占20.58%;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12476.5万元,占79.05%;农林支出58万元,占0.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81.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78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247.39万元,支出决算为324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90.67万元,支出决算为59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2.7万元,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7.55万元,支出决算为2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2.32万元,支出决算为4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6、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59.83万元,支出决算为5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7、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9、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913.2万元,支出决算为9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10、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1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1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1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570.9万元,支出决算为5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1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60.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6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1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483.59万元,支出决算为548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16、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68.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17、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08万元,支出决算为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1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90.56万元,支出决算为109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19、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20、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8.99万元,支出决算为4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2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2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2.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86.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146.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5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8万元,完成预算的83.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的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10.07万元,减少72.87%,2021公务接待减少的主要原因:1、公务接待预算经费压缩,2、是2021年11月财政停止报公务支出发票,2021年的公务接待发票还有未报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73万元,完成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现在单位用车从公车办派车,与上年相比减少6.98万元,减少44.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俭,按要求使用公车平台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5万元,占决算数的30.0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73万元,占决算数的69.95%。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批次56次、来宾283人次,主要是我局社会救助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实施执行得到省厅表扬,各县市来我局学习经验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我单位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万元,主要是实施下乡完成乡村振兴用车开支,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01万元,比年上年决算数减少141.57万元,减少49.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绩效奖金每人增加3000元。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7.8万元,用于召开民政业务工作会议,人数678人,内容为民政工作会议、村委会换届工作会议、残疾人两补清查工作会议、兜底保障核查工作会议、城市低保清理整顿工作会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开支培训费1.35万元,用于开展民政相关培训,人数1380人,内容为民政社工培训、儿童主任培训、乡镇督导员培训、界碑维护员培训、敬老院工作人员培训、福彩销售点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专车。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1280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福彩公益金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8.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城乡社会救助方面”“老龄事务方面”“社会事务方面”“基层政权、地名区划、基层社区工作方面”“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工作方面”“福彩公益金”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民政项目资金的执行,为建始弱势群体解决了基本生活,为民政对象落实了国家政策,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切实以“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为宗旨,真正达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保底民生目的。

组织对民政部门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02.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8.2 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沅陵县民政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948.8万元,执行数为1294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基本支出情况。二是专项支出情况,达到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财政资金到位不及时,存在拖欠项目资金。二、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现象。三、临时救助管理不规范,标准不一,差距较大的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追讨财政资金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三是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文件,本单位已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沅陵县民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民政局是在全县范围内代表国家依法施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部门,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民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人为本,惠民生、促和谐,面向基层基础、面向困难群众、面向社会,行使三大职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管理。

民政局内设机构:(1)办公室;(2)规划财务股;(3)社会事务 ;(4)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股;(5):社会救助股;(6)社会事务股;(7)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办);(8)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9)社会组织管理股;(10)婚姻登记中心;(11)老革命根据地管理办公室;(12)救助工作站;(11)慈善办;(12)福利院;(13)老龄办;(14)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民政局2021年末有在职人员44人,其中男28人,女16人,退休人员57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范围等

民政部门2021年整体支出14850.66万元,主要是项资金目支出达到12948.8万元,基本支出达到901.7万元,其他支出1000.16万元,资金支出内容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项目资金及其他支出四大块。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民政局2021年基本支出901.7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两大块,全年工资福利支525.9万元,社会保险开支159.6万元,工会开支60.2万元,公务经费156万元。

(二)项目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21年民政专项资金支出共13948.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会救助方面:

我县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036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579.96万元,支出资助金13948.96万元

1、2021年,我县城乡低保专项资金发放共计7212.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307.7万元,农村低保5904.7万元,我县由县财政局统一发放。

2、我县农村五保供养专项资金发放3107.3万元,共计其中城市特困147.6万元,农村特困2959.7万元,我县由县财政局统一发放。

3、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共计1258万元,我县由县财政局统一发放。

4、我县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和流浪乞讨救助资金发放共计1029万元,其中临时救助资金支933.4万元,我局发放280.8万元,救助了居民50700多人次,另按季下拨各乡镇民政所救助资金652.6万元。由各乡民政所自行安排救助对象及困难群众。流浪乞讨开支95.7万元。

老龄事务方面:

关爱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龄工作是一项事关民生、促进和谐发展的社会系统工程。以改善民生、服务社会为根本,贯彻落实《湖南省老年优待办法》,完善老龄组织体系,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提长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幸福指数。根据县政府2015年第26次常务会议纪要研究规定,给予老年人适当的生活补贴。

2021年老龄事务支出1010.9万元,其中: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费825.6万元,为全县乡镇敬老院、福利院购买机构养老责任险及全自理老人照护保险185.3万元。

社会事务方面:

民政社会事务包括孤儿、困境儿童生活救助、农村幸福院建设、殡葬服务等方面的事务。2021年共发放孤儿、困境儿童生活补助252.4万元,社会工作站下拨经费为297.2万元,殡仪馆建设经费100万,另重建光荣院及儿童福利院拨付资金184万元。

基层政权、地名区划、基层社区工作方面:

区划调整经费8.2万元,2021年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对23个乡镇行政区划边界线碑进行了维护。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工作方面开支

春节走访慰问、福利厂保险、凤滩伤残人员生活费、疫情资、遗属生活费、老区和慈善工作经费及建设经费、起投及精减人员生活费等开支318.6万元。

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方面

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148.2万元,主要使用在建设方面,用来建设和谐社区和敬老院维修改造等。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管理上,我们本着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的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管理,坚持以新《预算法》为指导,依法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体系,用法规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所有资金行为都有章可循。二是科学合理分配,每项资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化、细化,确保专项资金分配公开透明、公平合理。三是注重资金时效,结合工作实际,加快资金拨付,盘活资金存量,在时效内迅速落实到人到项目。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1年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对城乡低保对象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审查,实现了动态管理,加强了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认定,低保保障标准分为城市低保不低于600元/月,农村低保不低于4620元/年,对比上年提高0.9%。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活标准也进一步得到了提高,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达到了780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标准达到了500元,对比去年标准提高了20元-65元之间。2021年加强基层民政管理工作,并逐步规范了乡镇基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了民政救助的“绿色通道”。建立了基层经济信息核对中心,对申请补助的每一位对象的经济收入状况都要进行上门考察核对,进行城乡低保家庭信息比对,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全县共有14所乡镇敬老院及一所社会福利院,2021年我局对所有敬老院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签订责任状,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对管理不规范的敬老院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敬老院管理费与专项资金分开管理,管理经费单独拨付,避免了挤占专项资金。工作有序开展。

(五)项目绩效情况

从民政事业的职能角度而言,生计即我们民政对象的生存状况,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社会慈善等生活水准发展状况。生活即和我们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政社会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殡葬改革等社会事业发展状况。大到国家的区划调整,小到我们每个国民的生活状况,涉及面广,由此可见,民政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以社会工作为核心,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以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为工作宗旨。 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带来的社会矛盾趋于多元化,民政部门所承担社会事务工作更是被看作解决社会矛盾的“安全网”“减震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合理调节社会分配、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六)经验做法

1、加强组织协调,是资金高效运转的切实保障。近几年来,我们加强了对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了协调联络机制,申报、组织实施及资金管理等工作。主要领导负责民政全面工作,对民政专项资金负有领导责任,具体事务由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股室负责实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行。

2、加强民政资金管理,是资金发挥最大效用的关键。坚持依法理财,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体系,2021年我局花了相当的精力,把历年各项民政资金的管理制度,文件规章进行了全面整理,装订成册,这既方便各业务股室照章办事,管理使用资金,又方便群众了解民政、关注民政、监督民政工作,让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用。

3、公开透明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民政专项资金申请,民主评议,上报,审核,批准,都是公开透明,在一定范围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杜绝优亲厚友,人情救助现象,所有民政资金一直全部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专项资金直接从社会保障股拨到乡财局发放,不再经过民政局转,从而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

(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民政资金是帮助困难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的民生资金,在资金运行发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审计部门及省巡视组检查发现,1、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现象。2、临时救助管理不规范,标准不一,差距较大的现象。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做到及时纠正,及时整改,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与时俱进,转变作风,转变“重分配、轻监管”的固有思维模式,坚持资金监督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升民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金的预算、分配、发放、使用要做到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附表:民政局2021年决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