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民政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3-25 10:05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基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民政职能。
1.规范民生保障服务,筑牢社会救助兜底防线。一是提高保障标准。2025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740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85元/月/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元/月/人;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提高到1200元/月/人;集中养育保障提高到1700元/月/人。农村分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631元/月/人;城市特困和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962元/月/人。二是做到应保尽保。截至12月,全县低保保障对象14070户23459人。城市低保1888户2801人;农村低保12182户20658人。累计保障城乡低保225646人次,发放资金7717.11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165974人次,发放资金1659.21万元;特困供养保障56183人次,发放资金4373.93万元。三是加强临时救助。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救助程序。全年临时救助困难群众6824户9714人,发放资金771.69万元。其中因灾、因病、因学等原因造成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救助1495户1951人。四是规范流浪救助。全国救助寻亲网、头条等网站上发布信息11条,采集面部信息DNA信息11条,帮助流浪乞讨人员成功寻亲2人,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成功落户为9人。救助“离家在外的受助人”17人次、“自生无力解决食宿的受助人”35人次、“已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受助人”141人次、“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受助人”20人次,其中救助未成年人10人次,累计共救助213人次。
2.聚焦“一老一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办好民生实事。完成张家坪、麻溪铺、筲箕湾等9个老年人助餐点建设和推进50张时光守护床位项目。为全县64名百岁以上困难老人发放慰问金3.2万元,为5600余名65岁以上失能老人开展综合能力评估,走访慰问特殊困难老年人9355人次,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六助”服务2.2万次,为全县1.76万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848.33万元。大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成效显著,沅陵县太安社区荣获全国老龄委员会“敬老文明号”,县社会福利院院长王友春荣获“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二是强化机构安全。全县6家养老服务机构均签订消防维保协议,消防设施设备达标率100%。每季度考核养老服务机构全面工作,定期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开展全县养老机构联合检查行动11次,排查重大隐患2处,整改1处,对每个养老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形成整改台账,实行闭环整改。三是保障儿童福利。全年保障孤儿46人485人次,发放资金64.9万元;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6人,发放资金201.017万元。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救助,救助慰问未成年人7人次,发放油米等生活物资,资金慰问0.4万元。对全县29名监护缺失、存在监护风险的困境儿童实行集中照护。
3.严格依法依规,强化社会管理。一是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公益氛围。全年接收捐款129.1万元。慈善救助惠及困难群众320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830.4万元。慈善励志班困难学生助学52人。打造阳光慈善,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定期上门为社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社会服务。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和文件精神,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和年度检查。全年依法办理社会组织登记65个,合法率100%。全年应参加年度检查社会组织227家,已参检208家,参检率91.63%,超过省厅考核85%的要求。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已完成1家。对全县11家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三是推进移风易俗。持续巩固婚俗改革试点成效,优化创新婚登服务管理,办理婚姻登记2467对,合格率100%。5月20日,在凉水井镇百合村举行以“相约百合·幸福在望”为主题的婚恋活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在简约而庄重的中式集体婚礼上,为12对新人颁发结婚证,倡导节俭办婚礼、轻彩礼重情义的移风易俗新风尚。10月26日,怀化市农村白事从业人员宣讲培训活动启动仪式暨殡葬领域工作推进会在沅陵召开。120余名农村白事从业人员现场参加宣讲成果书面测试,并郑重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进一步规范白事从业人员管理,为农村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注入新动能。
(二)推进民政领域依法决策。一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做出相关决策,确保文件决策合法合规。二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主动发函商请司法部门协助审核涉法事项,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为民政工作精准赋能法律支持与业务指导。三是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依托政务公开、微信工作群等载体广泛宣传民政领域政策法规。开展实地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不断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工作。
(三)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统筹推进全局行政执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保障程序公正,促进文明公正执法。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程序。二是深化部门协同联动。2025年,县民政局联合县卫健局对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停尸房进行专项检查;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应急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等 7家单位对县殡仪馆进行执法检查,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共同执法制度,全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截至2025年,我局4名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依法持证开展工作。同时,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民政领域良好秩序。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尽管我局已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覆盖面仍需扩大,对民政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够全面、行业法规社会面宣传不够广泛,宣传成效还不够显著,需积极探索、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执法能力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还不强。法律法规更新较快,专业性要求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执法人员的法治学习培训有所欠缺,执法指导监管细节还抓得不够到位,行政执法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切实提高民政领导干部的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能力和素质。
二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利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发布民政工作的有关信息,做到职责明确化、程序公开化。
三是营造法治建设氛围。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关于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进一步突出广大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以集体学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行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强化“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并结合法治宣传日开展普法主题教育,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