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2021年度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考核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3-15 15:29

沅民发〔20217

沅陵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开展2021年度全

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养老

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

《开展2021年度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建设考核的通知》,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沅陵县民政局
2021年3月2

开展2021年度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考核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机制。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20〕第66号)《湖南省农村特困人员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湘民发〔201650号)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考核对象

1.考核对象:全县民政服务机构。

2.考核时间:全年分四个季度进行考核。(每季度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1.沅陵县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检查表(第一季度)。(附件1

2.沅陵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考核表(第一季度)。(附件2

3.沅陵县民政服务机构基本信息采集表(第一季度)。(附件3

三、考核方式

用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对全县民政服务机构,以现场查看、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对乡镇养老服务机构的履职情况、集中供养率、特困护理、内务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按季度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定。考核成果运用与相关工作经费挂钩。

四、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2021年度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和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考核工作,经研究,成立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全洪任组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唐珍梅任副组长,成员由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由肖诗剑同志具体负责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和养老服务质量建设考核资料收集整理。

附件:沅陵县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检查表(第一季度)

沅陵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考核表(第一季度)

沅陵县民政服务机构基本信息采集表(第一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