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及审核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11-09 15:40
沅财绩函〔2022〕283号
沅陵县财政局关于
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及审核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预算单位: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绩效管理工作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编制主体
绩效目标编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进行,根据这一原则,我县凡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均要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由预算部门申报预算资金时同步填报。执行中申请调整预算的,应当随调整预算一并上报调整的绩效目标。
二、明确编制内容
绩效目标编制包括设定绩效目标、制定绩效指标及其标准值。其主要内容有:
1.预期产出,包括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
2.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4.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
5.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的绩效指标;
6.其他。
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一般包括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产出指标是反映预算部门和项目单位根据既定目标计划预期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的指标,可细化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是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预算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和影响的指标,可细化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以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
三、明确编制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县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部门职能职责及事业发展规划;
4.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规划;
5.财政部门年度预算编制要求;
6.预期可获得的预算资金规模;
7.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
8.其他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相关依据。
四、明确编制要求
1.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职责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2.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须用定量表述为主。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应当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
3.合理可行。设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4.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五、明确绩效目标编制
1.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预计部门整体支出在本年度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在系统内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
2.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根据单位各个项目填报的项目绩效目标,在系统内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项目资金暂不能细化到具体项目时,预算部门根据该项目在一定时期内预计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六、落实绩效目标审核及材料报送
绩效目标的审核及报送原则上应按照“二上二下”程序报送,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认真做好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注重申报质量,及时报送,确保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绩效目标按照相关审核原则,由财政归口业务股室对预算部门“一上”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在“一下”时反馈给预算部门。绩效目标“二上”数据报送时间同部门预算报送时间一致,财政归口业务股室对预算部门“二上”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复审,并形成综合性意见。对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安排预算资金。预算单位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电子版和纸质档形式报送县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再由归口业务股室报预算绩效评价股。在“二下”时财政部门将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到相关预算部门执行,并随部门预算一起在网上进行公开。
沅陵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