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2-09 14:56
现将《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计划
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实施检查,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外,不得擅自开展计划外事项的检查。因特殊情况确需开展有关专项检查的,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交信用监管部门备案后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未列入计划的,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
二、规范实施过程
原则上所有双随机抽查均应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对外公示抽查结果。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全程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规范检查文书档案管理,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专业化实现全过程留痕。
三、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的要求,依托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抽查比例、频次,增强抽查检查的靶向性和精准性,提高问题发现率,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让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差异化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以信用风险分类赋能市场监管。
四、推进综合监管
2024年度全面推行“X+2”的综合监管模式(X代表抽查事项,2代表企业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对涉及面广、较为重大复杂的监管领域和监管事项,各主责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在实施抽查市场主体时,由任务实施牵头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会同信用监管部门一并实施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的抽查。综合抽查计划制定可按照“X+2”模式或采取其他因地制宜的模式,扎实推进综合监管。
综合抽查计划责任股室要主动协调信用监管股等配合股室。根据抽查事项共同制定综合检查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抽查事项、检查时间、抽查对象、检查方式等具体内容。综合抽查计划制定情况、实施情况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情况将纳入2024年度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绩效考核内容与指标。
各股室要在上级部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结合监管实际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我县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数量要达到存量企业的3%以上。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市局责任科室或县局信用监管股联系。
附件: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 计划 编号 |
抽查 计划 名称 |
抽查 任务 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范围 |
抽取比例 |
实施 主体 |
实施期限 |
责任 股室 |
43122220241001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1222202401051001 |
2024年度年报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 检查 |
不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个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全县市场监管部门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已报送公示2024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 |
企业1%,抽查名单由县局统一抽取派发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7月至11月 |
信用监管股 |
431222202401051002 |
商业银行收费检查 |
定向 |
价格行为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在沅商业银行 |
≥30%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9月 30日 前 |
价监股、综合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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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2220241001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1222202401051003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
定向 |
企业资质情况、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标识、销售情况、产品追溯、人员技术能力、不合格品处置、产品召回、企业自查等检查事项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 |
100%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9月 30日 前 |
产品监督股 |
431222202401051004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 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
定向 |
企业资质情况、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标识、销售情况、产品追溯、人员技术能力、不合格品处置、产品召回、企业自查等检查事项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
100%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9月 30日 前 |
产品监督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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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2220241001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1222202401051005 |
广告发布行为检查 |
定向 |
广播、电视、报刊、期刊等媒体的广告行为检查 |
经市场监管部门广告发布登记许可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期刊出版单位 |
5%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9月 30日 前 |
广告股 |
431222202401051006 |
广告活动行为检查 |
定向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
名称中含有“广告”或“传媒”的企业(单位) |
5%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9月 30日 前 |
广告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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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2220241001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1222202401051007 |
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监督 检查 |
定向 |
检查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获证条件保持符合性 |
全县强制性产品获证生产 企业 |
100%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9月 30日 前 |
标准计量股 |
43122220241001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1222202401051008 |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定向 |
检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获得资质认定条件符合性 |
全县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
30%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9月 30日 前 |
标准计量股 |
431222202401051009 |
2024年度沅陵县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 计划 |
不定向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重点单位100%;非重点单位不低于20%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9月 30日 前 |
特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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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2220241001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1222202401051010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定向 |
抽查在用强检计量器具不少于 5种 |
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
抽查比例不低于3%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9月 30日 前 |
标准计量股 |
431222202401051011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计量单位使用 情况 |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有关单位或组织 |
县级:抽查市场交易领域有关单位或组织,抽查比例不低于3%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9月 30日 前 |
标准计量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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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22202401051012 |
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能效、水效标识标注及备案情况 |
能效、水效产品生产、销售企业 |
县级:抽查能效、水效产品销售企业,比例不低于3%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9月 30日 前 |
标准计量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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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2220242001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综合抽查工作计划 |
431222202401052001 |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通信、有线电视等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抽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监督抽查”两个抽查类别所有抽查 事项 |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通信、有线电视经 营者 |
5%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9月 30日 前 |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信用监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