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志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11-08 11:24
沅发改字〔2022〕35号
各股、室及局属二级机构: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何志华同志任能源管理股股长;
李新奇同志任能源管理股副股长、能源安全专干(第三责任人),免去其固定资产投资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钟雄同志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3日
信息来源: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