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越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4户368.04kw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明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7-15 16:03
沅发改审〔2024〕145号
1.企业基本情况:怀化越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2MACXLQ9X12,法定代表人:陈忠。注册资本:100万元。
2.项目名称:怀化越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4户368.04kw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建设地点:沅陵县沅陵镇深溪口。
4.建设期限:6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5.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租赁沅陵县沅陵镇深溪口14户村民自有房屋屋顶,安装620Wp、630Wp单晶硅组件590块,交流侧建设规模为0.368 MW,配套安装逆变器、光伏支架、并网柜。并网点:白田供电所。
6.安装服务企业: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7.项目总投资额:165.62万元。
8.运营模式:全额上网。
9.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
10.请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开工建设前须办理好与该项目相关的前期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确保项目依法依规。
11.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项目自备案之日起2年内已开工建设的,备案证明文件无需延期,备案证明文件继续有效。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又未向备案机关作出说明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
12.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
13.项目单位已声明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以上信息由项目单位网上告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该企业负责。
附件: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怀化越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 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怀化越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4户368.04kw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
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 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 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