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凤凰山污水提升改造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8-21 11:04
沅陵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沅陵县凤凰山污水提升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凤凰山污水提升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WSCL20250820
3、委托代理编号:ZY2025-016
4、采购项目预算:2041856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类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沅陵县凤凰山污水提升改造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2041856元 |
2041856元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安全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以上人员应为该单位的在职员工;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自2025年8月21日起至2025年8月28日,09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湖南豫章鸿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沅陵县望圣坡319国道旁4号位孝行天下二楼)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4、供应商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材料要求,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并附联系人电话号码及邮箱。否则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附件二)、中小企业申明函格式见(附件三);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
说明:为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即可。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9月4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为:沅陵县望圣坡319国道旁4号位(孝行天下二楼) 。
注: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公告要求提供资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anli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函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89273991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沅陵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沅陵县沅陵镇黄草尾社区居委会谢家组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78927399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豫章鸿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沅陵县望圣坡319国道旁4号位(孝行天下二楼)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17374535783
附 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