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统计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9-11 16:49

根据沅陵县双随机办公室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抽查工作计划,县统计局联合县商务局组织开展企业年度报告情况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5年5月-11月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具有依法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按照2%的比例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检查对象。

三、参与单位

县统计局、县商务局。

四、抽查内容

(一)企业是否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二)涉及县商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企业公示情况。

五、抽查人员及分组

本次抽查从县统计局、商务局各随机抽取2人。由抽查人员随机交叉匹配组成。

六、抽查方式

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将采取定向检查方式进行。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查阅、复制有关账册、合同和相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七、组织实施

(一)抽查平台使用(11月30日完成)在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进行抽取。各参与单位将参与抽查的相关业务人员全部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库,并导入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县统计局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联合抽查,采取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检查对象;其他参与部门通过“参与单位抽取人员”模块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通过监管平台随机摇号,自动生成并匹配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二)实地现场检查(7月—11月)。检查人员按照《企业年度报告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通知书》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见附件),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并由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三)抽查结果公示(11月30日前)。检查结束后,县统计局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县统计局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联合公示。针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各参检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四)抽查后续处理。抽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各参与单位要按照职责范围和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属于参与单位外的其他政府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抄告或通报有关部门。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程序。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据法定程序和时限开展执法活动。检查人员要出示执法证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抽样取证笔录等执法文书。自觉佩带好执法记录仪,在检查过程中实行全程摄像取证。

(二)加强指导授权。各单位要安排业务骨干对检查组进行跟踪指导,及时会商,现场解决问题。对随机抽取的不具备管辖权的检查人员,各单位在检查前进行执法委托或授权,确保各检查人员拥有检查权限。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要严格保密,实施检查前严禁泄露检查名单。检查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微博等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扩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知晓度,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沅陵县统计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