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1-12-28 10:24
沅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清廉企业创建单位:
《关于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的实施方案》已报经县清廉沅陵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沅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0日
关于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怀化市委及沅陵县委关于推进清廉建设实施意见,根据《关于推进清廉沅陵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商清亲、社会清朗为目标,按照“党委主抓、系统主导、企业主责、纪委主推”原则,将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企业党建、生产经营、规章制度、文化建设中各方面,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清廉企业建设。
二、重点任务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决防范贱卖国资、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强化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依法打击各类市场主体经济犯罪,坚决防止、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增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树立廉洁从业理念,落实廉洁从业规范,树立企业新风,培育企业清廉文化。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以县工信局党组书记唐钧同志为组长,县纪委驻县委办纪检组组长彭玉琳、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工商联、县委“两新”工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资办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廉企业建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县工信局,由县工信局副局长向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企业切实履行清廉企业建设的主体责任,组织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企业清廉创建的领导和督导工作。工作专班要明确一名公司副职负责,要明确专班办公室主任和至少1名专干。名单及时报送县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745—7866118。
(二)制定工作方案。县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办公室,根据县推进清廉沅陵建设相关文件规定及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沅陵县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内容、创建标准和考核细则。各创建企业要围绕该方案明确的创建内容、标准及考核细则,结合各自单位的实际,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细化任务分解,并报县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批。
(三)开展示范创建。经县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研究决定,先期确定辰州矿业、凤滩电厂、汇鑫丽景3家企业为清廉企业建设示范点,以打造高标准、可复制、可推广的清廉企业模式,以点带面,示范推动。
(四)抓实工作重点。
1、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政治责任。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建引领,突出加强企业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推进工业企业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政治品质教育和道德品德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筑牢企业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2、健全防控体系,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完善企业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监督机制,以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为重点,建立起企业廉政风险排查、防范、治理、化解为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企业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营安全、项目建设安全。
3、树立企业新风,鲜明廉政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企业新风尚,鲜明企业廉洁文化,着力培育有特色的企业廉洁文化精神,打造企业廉洁文化品牌,组织提炼和宣传倡导企业廉洁文化理念。
4、打造廉洁阵地,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文化栏、简报、标语、书画、文创作品、网站等载体营造浓厚的企业廉政文化氛围。积极打造廉洁长廊、文化室、展厅,大力开展读廉政书、廉政知识抢答赛、廉政主题摄影比赛等活动,树立廉洁勤政先进典型,兴起尚廉、崇廉、敬廉的良好风尚。
5、提高社会评价,增强企业诚信。构建企业诚信体系,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树立诚信经营意识,遵守各类法律法规、公约、守则和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积极开展争创名牌企业活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倡导社会正能量,切实提高社会评价。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2021年11月—12月)
一是组建县清廉企业建设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和评审细则;二是召开全县清廉企业建设动员部署会议,学习省市县关于清廉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下发《沅陵县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推进“清廉企业”创建工作。
(二)全面创建(2022年1月—2022年7月)
1、示范引领(2022年1月底前)。县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确定辰州矿业、凤滩电厂、汇鑫丽景3家企业为清廉企业建设示范点,三家示范企业围绕创建评审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创建,探索出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取得阶段性成果。
2、调度推进(2022年2月底前)。县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在县清廉沅陵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的组织和指导下,对3家“清廉企业”创建示范单位,进行现场讲评和召开推进会。
3、全面推进(2022年7月底前)。对“清廉企业”示范创建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创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修正完善创建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清廉企业”创建工作。
(三)评审验收(2022年10月—12月)
在派驻纪检组组长的监督指导下,县“清廉企业”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和评审细则,全面开展“清廉企业”考核评比工作,对达到“清廉企业”建设标准的,办公室形成建议名单,提交推进清廉沅陵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建议名单经县纪委人大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请县委批准后,由县委给“清廉企业”获得者授牌。
(四)持续深化(2023年1月以后)
清廉企业建设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县“清廉企业”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沅陵县推进“清廉单元”创建工作办法》的规定要求,常抓不懈,动态管理,抓出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圧实主体责任。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党委主抓、系统主导、单位主责、纪委主推”原则,各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创建的主体责任,确保创建任务落实落细。各创建工作专班每个月都要将创建工作动态报县“清廉企业”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重要工作随时报。
(二)稳步有序推进。一是3家示范企业要制定好本单位的清廉建设实施方案,在县“清廉企业”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指导下,边推进、边总结、边规范,形成创建样板;二是在获得成熟创建工作经验后,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清廉企业”的建设工作。
(三)加强宣传造势。各创建企业要充分利用现代新媒体等各类宣传平台,开展“清廉企业”创建的立体宣传,努力营造深厚的宣传氛围。
附件:沅陵县“清廉企业”创建评审细则(试行)
附件一 沅陵县“清廉企业”创建评审细则(试行)(国有企业) 一、考核指标(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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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廉企业建设的实际,有突出的特色亮点工作并成效显著的可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