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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迎国庆、保安全、促发展“两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9-27 16:10

沅市监〔202041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0年迎国庆、保安全、促发展“两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监管所、局直属机构、机关各相关股室: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迎国庆、保安全、促发展“两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917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迎国庆、保安全、促发展“两节”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防止民生物资价格异常波动,确保中秋、国庆“两节”市场繁荣稳定。根据省市场监管局“迎国庆、保安全、促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两节”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早抓隐患治理,狠抓关键环节,严抓风险防控,重抓专项整治,力抓“六稳”“六保”,在较短的时间取得扎实成效,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坚决保持稳定向好态势,牢牢守住市场安全防线,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环境,为后疫情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用辛苦指数、忙碌指数换来群众的安心指数、幸福指数。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迎国庆、保安全、促发展“两节”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柏荣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监管所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食安股,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副局长李德军为办公室主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

(一)食品

巩固上一阶段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战果,对人群集中、问题易发、影响面广的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对月饼、酒类、大米、乳制品、食用油等节日热销食品开展检查加强对旅游景区内的餐馆酒店和特产超市、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农村集体聚餐、车站机场码头、城乡接合部等假日消费集中场所和农村销售门店、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网络购物平台、网络服务平台的监管检查,保障网购食品消费安全。加强对“地摊经济”中的食品、产品的质量监管,防止消费欺诈,加强对进口生鲜、冷链产品的监管,严格执行怀防控发〔2020〕293号文件精神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监管过程中突出重点品种与重点对象。

1、农贸市场、超市。肉类必须具有“两证两章”,重点对市场内禽类、冷库中冷藏冷冻肉类要求追根溯源、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账,无相关证明文件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和食用。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落实“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检查市场上水产销售是否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账等义务,是否贮藏、销售来自长江及支流捕获的野生渔获产品,坚决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2、食品生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履行冷藏冷冻肉类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义务,坚决禁止采购、加工无检验检疫等相关证明文件的肉类。检查大米生产企业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制度,适时对收粮季节新收购的大米进行抽检,切实守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保健食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广告虚假宣传行为;加强对药店、商场开展的老年保健品促销活动的监督力度;检查压片糖、代茶等普通食品是否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

4、食用油。检查标签、说明书是否按规定标注;采购记录、生产记录、财务记录是否符合追溯要求。

5、小作坊白酒。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严查“两超一非”;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加工。

6、餐饮。检查餐饮企业招牌、菜单及广告单是否存在违法使用“河鲜”“江鲜”等内容。督促餐饮企业加强节日期间“制止餐饮浪费”、使用“公筷公勺”宣传和执行力度。

7、农村集体聚餐。是否建立10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和现场指导制度;对流动厨师要全面摸底,建立备案制度。

(二)药品及医疗器械

1、加强药械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销售、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等的购进渠道的监管,必须按要求建立购销台账,按规定分类陈列并明码标价。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处方药时,必须凭处方销售,并经药师审核调配,销售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必须按要求登记(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住址等)。

2、鼓励药店及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组织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货源并保持一定库存量。

   (三)特种设备

对县域内节假日不停产的生产经营企业和特种设备集中的使用单位,特别是宾馆酒店、商场、医院、景区等公共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以及大型小区在用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和场内机动车辆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查处,落实整改到位

(四)产品质量

检查辖区内生产企业生产三无、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加强对日用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妇幼和老年用品、道路交通产品、非医用口罩,以及火灾防控产品、危化品、烟花爆竹等的监管生产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加工、储存三无、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检查是否存在采购来源不明、无质量证明的劣质原材料行为。食品相关产品无证生产、假冒他人厂名厂址、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烟花爆竹、实行强制性认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液化石油气等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

(五)计量检查

组织开展“两节”期间市场计量专项检查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加油站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内容为:贸易结算使用计量器具是否依法进行检定、是否处于合格状态、是否存在计量违法行为以及生活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是否准确等。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在节日期间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短斤少两、坑害消费者的不法行为。

(六)加强价格监管

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突出对民生商品价格(肉、粮、蛋、油)、防疫物资等重要服务收费检查,保持节日市场价格稳定,从严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1、整治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商贸流通和公共服务及垄断行业不标价、乱标价及价格欺诈等问题,查处模糊标价、虚假打折、低价标示高价结算等价格违法行为。

2、加强价格应急处理工作,密切关注农产品、农资等价格走势,及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价格违法问题,运用提醒、告诫、警示等手段,引导经营者严格价格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四、整治时间及要求

(一)整治时间

2020年9月21日至10月31日。

(二)整治要求

1、强化措施落实。突出重点,切实抓出成效。专项行动期间各股室、稽查大队、监管所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紧紧围绕文件要求,突出整治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严厉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企业制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各监管所、各相关股室要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预案,前移安全风险管控关口,全面分析、研判和管控各类风险点,建立风险可控、安全可靠、责任可追的管控体系采取断然措施,确保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行动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规范到位。

2、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有关舆情。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发挥好12315等热线作用,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强化应急值守。强化领导责任,促进协调配合,强化应急值守,保证投诉热线24小时畅通,及时分流投诉案件。主动作为、攻坚克难。

4、加强信息报送。加强数据统计和情况综合,各监管所、相关股室及时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统计报表等信息。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联系人:郝思捷,邮箱:2755671651@qq.com,电话:2599557)

附件:2020年迎国庆、保安全、促发展“两节”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

2020年迎国庆、保安全、促发展“两节”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类别

企业自查

监督检查

隐患整治

案件查办

宣传报道

开展自查自改企业(家)

自查安全风险隐患(条)

隐患整改落实(家)

出去检查人员(人次)

检查企业/单位(家次)

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条)

责令整改企业(家次)

完成风险隐患整治(条)

取缔关停制假售假窝点(家)

立案

查办(件)

罚款金额(万元)

移送刑事处罚案件(件)

新闻媒体报道(次)

食品

生产

食品

流通

餐饮

服务

药品

医疗

器械

保健

食品

公众聚集场所、娱乐设施

快开门式

压力容器

电梯

气体充装单位

油气输送管道

产商品

质量

计量器具

价格监管

消费投诉

合计: